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4081|回复: 6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百态] 其称在高州市某汽车维修店门前被人盗窃一辆摩

  [复制链接]

42

主题

2310

帖子

4930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05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8-12
注册时间
2016-6-14
积分
4930
金钱
328

特殊贡献奖勤奋开拓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16 15: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一名男子向高州市公安局山美派出所报警称其被人盗窃一辆摩托车,民警接报进行调查后发现该男子压根就没有被盗摩托车。最终,这名谎报案情的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日前,山美派出所接到男子梁某强的报警,其称在高州市某汽车维修店门前被人盗窃一辆摩托车。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通过报警人梁某强提供的报案资料,民警对梁某强被盗摩托车一案进行初步受理并展开侦查。

      但案件受理后不久,梁某强却又到该派出所同办案民警说摩托车已经被找回,当时是被朋友借走的,并要求派出所不要处理了,说完之后不等民警的追问就快速地离开了派出所。民警听后,对梁某强的行为感到匪夷所思,随后口头传唤梁某强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对梁某强的报警行为展开了调查取证。

      在民警的调查和询问之下,事情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梁某强的摩托车是被其朋友袁某借走的,后来梁某强得知其朋友袁某可能驾驶他的车参与了其它违法犯罪的行为,没有经核实,便“急中生智”马上到派出所进行报案,以为就能同朋友袁某划清界线。但没想到他向派出所民警报警过了几天之后,一天早上开门时,发现他被借走的摩托车竟然完整无损地停放在他的家门口。梁某强觉得既然车辆已送回到自己手上,就对朋友的事情不再理会,于是便到公安机关要求不再立案,以为就此可以了结了事情。

      梁某强因法律意识淡薄和一己私利而莽撞报警,谎报不存在的案件事实,影响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办案,并妨害了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其行为已构成谎报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梁某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主题

2310

帖子

4930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05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8-12
注册时间
2016-6-14
积分
4930
金钱
328

特殊贡献奖勤奋开拓奖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7-16 15: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车借给了朋友,报警车被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36

帖子

319

积分

初中生

Rank: 4

在线时间
9 小时
最后登录
2019-6-4
注册时间
2016-7-4
积分
319
金钱
70
板凳
发表于 2016-7-16 19:14 | 只看该作者
不要随便打1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36

帖子

319

积分

初中生

Rank: 4

在线时间
9 小时
最后登录
2019-6-4
注册时间
2016-7-4
积分
319
金钱
70
地板
发表于 2016-7-16 19:15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的事情就不要说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36

帖子

319

积分

初中生

Rank: 4

在线时间
9 小时
最后登录
2019-6-4
注册时间
2016-7-4
积分
319
金钱
70
5#
发表于 2016-7-16 19:15 | 只看该作者
好了吧,谎报案情罚款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正义之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6#
发表于 2016-7-16 20:11 | 只看该作者
报假案是犯法的,要受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正义之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7#
发表于 2016-7-16 20:13 | 只看该作者
受罚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正义之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8#
发表于 2016-7-16 20:14 | 只看该作者
大家要从中吸取教训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36

帖子

754

积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34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8-19
注册时间
2016-4-24
积分
754
金钱
113
9#
发表于 2016-7-16 21: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又一奇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87

帖子

904

积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18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8-2
注册时间
2016-7-9
积分
904
金钱
62
10#
发表于 2016-7-16 21:21 | 只看该作者
报假案是犯法的,要受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4-11-19 21:29 , Processed in 0.580120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