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媒体网
标题:
茂南区公馆镇一男子因散布谣言被行政拘留十日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忌
时间:
2017-8-22 13:03
标题:
茂南区公馆镇一男子因散布谣言被行政拘留十日
8月15日,茂南区公馆镇一男子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茂南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近日,微信昵称为“ming”的网民在“夜蒲之神”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警察执勤视频,并称是“金沙湾有嫖客嫖娼不给钱,打死人了”的视频信息,在群内造成了群成员的讨论和转发,引起社会群众广泛关注。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微信上传播的所谓“金沙湾有嫖客嫖娼不给钱,打死人了”的视频是8月2日晚新华派出所在对辖区油城一路金沙湾休闲会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被拍摄到的录像,在以上地点未发生此类案事件,随后警方马上追查源头。8月14日,警方口头传唤网民吴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公安机关调查和询问,吴某(男,30岁,茂南区公馆镇人)对其虚构内容事实以其引起社会关注,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茂南公安分局依法对吴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若看到类似信息,市民在转发之前一定要先求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论坛、微信、QQ等地方散布谣言,同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茂南公宣
2017年8月22日
作者:
多情多义
时间:
2017-8-22 17:07
不传谣
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7-8-22 21:04
又是传谣抵巨死
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7-8-22 21:05
不要信谣也要传谣
作者:
一如既往
时间:
2017-8-25 00:05
要从严处理。
作者:
一如既往
时间:
2017-8-25 00:05
支持处理。
作者:
漫步人生路
时间:
2017-8-25 02:06
抓到好
作者:
漫步人生路
时间:
2017-8-25 02:07
乱说话
作者:
月季花
时间:
2017-8-26 00:10
不要乱造谣
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7-8-26 23:27
憨佬一个
欢迎光临 茂名媒体网 (http://mmmt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