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 发表于 2013-11-18 21:29 不要伤心了。
江海多鱼 发表于 2013-11-18 21:38 想开点吧
默默 发表于 2013-11-18 21:41 正在努力中。
江海多鱼 发表于 2013-11-18 21:44 不用''努力''这二字吧? 沒有什么大不了的,既以不爱何以去爱明吗
默默 发表于 2013-11-18 21:46 还是不明。请指教。
默默 发表于 2013-11-18 21:34 你怎么知道的。
☆qin☆ 发表于 2013-11-19 11:49 既然有一方能够放弃的爱情,就算在一起了也不会开心
前线狙 发表于 2013-11-18 21:56 看得出来
江海多鱼 发表于 2013-11-18 21:52 就是说巳经不爱了,无论是他还是她,随便一方不爱对方了,都应放下,你再怎样去想和接受都无用,何必呢? 倒不 ...
默默 发表于 2013-11-19 12:17 呵呵。是啊。爱情真给我又爱又恨。
默默 发表于 2013-11-19 12:26 我明了谢谢你
江海多鱼 发表于 2013-11-19 15:00 真明才好
☆qin☆ 发表于 2013-11-19 13:50 嗯嗯,人生有很多经历,爱情的经历也是难免的,你会找到属于您的幸福
默默 发表于 2013-11-19 18:21 呵呵。这还真难说。
默默 发表于 2013-11-19 18:23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qin☆ 发表于 2013-11-20 15:24
江海多鱼 发表于 2013-11-19 19:35 就知你这样
默默 发表于 2013-11-20 18:42 你又知道。我才不信你。
音乐无国界 发表于 2013-11-22 07:44 那是肯定的~勉强一起分开是迟早的事
默默 发表于 2013-11-20 18:38 不要那么冲动。
☆qin☆ 发表于 2013-12-12 17:16 呵呵,不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