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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人借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之名“搭车收费 [打印本页]

作者: 游子思乡    时间: 2013-11-29 09:17
标题: 有人借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之名“搭车收费
昨天,一读者反映,他在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时,在办理点旁边的一间商户花5元钱买了一张《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表》,后被告知这张表格事实上可免费领取。记者随后到市区油城四路的办理点暗访,发现确有“搭车收费”一事。
在市区油城四路51号大院(即茂南区人民法院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办理点外面,一位湖南口音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进了办理点的门口,往左边走,就是收了我5元钱的那间彩色冲印部。”这位男子还表示:“我不敢带你进去,怕有人报复。”
记者随后到了这间冲印部,佯装要拿表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入户手续,冲印部的员工表示要4元钱,记者问:“要4块钱?”这名员工解释说,表格(《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表》及一份声明)收2元,笔收2元(用于填表)。
在相邻的办理点,记者仍以办理入户手续的普通市民身份咨询了多名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均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表》及声明可在办理点免费领取。一位正在办理入户手续的年轻人告诉记者,他没有花钱就领取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表》及一份声明。
市公安局方面表示,对于这种浑水摸鱼、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同时提醒市民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要轻信他人,有不明之处应咨询办理点的工作人员,以免上当受骗。

作者: 难忘玖捌    时间: 2013-11-29 10:57
这样都行
作者: 我只在乎你    时间: 2013-12-1 22:52
正所谓处处充满商机,此话看来真不假。
作者: 道友请留步    时间: 2013-12-4 16:18
果然是“赚钱”花样百出
作者: 李么么    时间: 2018-10-12 00:08
果然处处现商机!呵呵
作者: 杨子颖    时间: 2018-10-12 00:17
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我们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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