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某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余某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余某房屋用于经营KTV等业务。2019年9月,该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余某房屋租金5万余元,余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将该酒店发展有限公司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解除租赁合同,该酒店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10月的租金。信宜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支持余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案件转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与该酒店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均未得到其明确的答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地复工复产有序推进,陆续有酒店经营者向余某抛出橄榄枝,有意租赁余某的房屋进行经营。
由于该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余某根本无法将房屋租赁给其他公司经营。为了尽快帮助余某实现其胜诉权益,协助有意向租赁的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信宜法院执行局决定开展强制执行腾退工作。
往执行现场。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各司其职,拉起警戒线,安排工人搬运可移动的财物。
同时对执行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做好执行记录,并启用无人机进行航拍,通过执行指挥系统,将现场画面即时传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屏幕,执行总指挥通过传回来的现场工作动态,对执行现场进行实时指挥。由于该案涉及财物数量较多,预计将于2-3天内腾退完成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将于近期内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款用于支付被执行人某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拖欠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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