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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茂名:高州法院三措施追回民工欠薪35万多元… [打印本页]
作者: 燕子 时间: 2023-5-1 17:45
标题: 茂名:高州法院三措施追回民工欠薪35万多元…
近日,茂名市高州法院集中对一批涉欠薪类案件制定详尽方案,开展为期两天的清理欠薪专项执行行动,通过强力的搜查、拘留等手段,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或长期躲藏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约谈,向失信行为、拒执行为亮剑,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司法公信力。
多措并举 千里追查
2015年,被告李某耀因欠下原告李某兰的塑料加工费无力偿还,便叫原告到其工厂工作,帮忙管理工厂,被告则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及工厂盈利的30%给原告。后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无法发放工人工资,原告为此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高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耀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44259元及利息给原告李某兰。判决生效后,因李某耀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兰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耀,但其仍拒不履行义务,加上李某耀长期匿藏在东莞、广州等地,无法查找到详细住址,执行干警遂依法对李某耀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及冻结、查封其名下的所有财产等措施,并向其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迫于被追究拒执罪的压力,李某耀通过固话主动联系执行干警。经调查,该电话号码的登记地址是广州市花都区某村的一个商店,执行干警随即决定前往广州市深入调查,伺机执行。
4月12日中午时分,执行干警在上述商店调查时,发现李某耀正开着被查封的车辆经过,执行干警马上上前拦截,严肃告知其躲避执行的后果,并联系在东莞的申请执行人到广州进行协商。
后经执行干警的耐心教育,李某耀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愿意放弃大部分利息,李某耀当场支付3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余下的15000元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该案完满执结。
释法明理 震慑促和
原告唐某进、范某福、杨某林、杨某昉、梁某任与被告李某燕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高州法院判令被告李某燕需支付拖欠工资款63330元给5名原告。判决生效后,李某燕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多次催要未果后,5名工人向高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希望以和解方式促成案件解决,但被执行人李某燕既没有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情况,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名下的全部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对其作出拘留决定。但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法院工作,加上其长期外出不在家,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向其严正指出:若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下一步将依法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下,李某燕匆匆从外地赶回,并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经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和劝说,双方最终达成还款协议:李某燕承诺分期向5名工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全部结清,该案顺利和解。
逃避执行 予以严惩
申请执行人吴某华、宋某兰、刘某标、潘某兰与被执行人汤某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高州法院判决汤某飞须于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拖欠工资总额46000元及逾期利息给申请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逃避执行,高州法院对汤某飞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
其后,执行干警多次约谈汤某飞做其思想工作,释法辩理、言明利害,但其不仅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仍抱有侥幸心理、消极对抗。经查,被执行人汤某飞在高州市某某路处有一房产,鉴于汤某飞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严重影响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较坏。日前,高州法院已将该案件以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高州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迫于执行威慑力,陆续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中,执行干警通过强制传唤、现场法律释明、搜查房屋、张贴执行公告……多措并举,灵活高效执行。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成功执结案件12件,达成和解协议17件,执行到位金额35万余元,拘传、约谈被执行人8人,实施司法拘留7人,张贴公告310份,以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1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守住农民工的“钱袋子”,进一步形成强执行、保民生的浓烈氛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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