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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法黑暗:严重涉嫌了多宗刑事犯罪而恶人先告状的劳承全,竟然上诉得直! [打印本页]

作者: 朱国瑜    时间: 2014-10-30 03:28
标题: 司法黑暗:严重涉嫌了多宗刑事犯罪而恶人先告状的劳承全,竟然上诉得直!
本帖最后由 朱国瑜 于 2014-10-30 03:36 编辑

    今年8月5日,遭到我多次实名举报、受到高州刘汉曾仕权等人指使的劳承全,恶人先告状地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我犯了诽谤罪。
    8月14日,茂南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8月19日,象恶人先告状竟然胜诉的凌远国一样,不服裁定的劳承全聘请律师,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月27日,因实名举报和为民请命而无端被刑事起诉和上诉的我,到茂名中院立案庭索要劳承全的上诉副本案卷材料时,先被工作人员告知暂时不能领取,后被站在飘檐下欣赏雨景的该庭副庭长黄鸿恩,粗暴地推到外面淋着大雨跟他说话。
    10月1日,该庭给已经留下自己手机号码的我,用快递寄来了一份告知审判委员会委员通知书,却始终不把劳承全的上诉副本案卷材料,邮寄给我或通知我前去领取。该通知书居然说,因劳承全指控我犯诽谤罪一案的案情复杂,须由该院审判委员会的11个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讨论决定。
    昨天早上,始终非法地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申辩权的茂名中院,用快递给我寄来了一份撤销茂南法院刑事裁定、指令茂南法院立案受理劳承全起诉我的刑事裁定书。
    面对我拿着终审裁定书的抗议和论理,茂名中院立案庭庭长强词夺理且狡辩说,因该院未受理劳承全的上诉,故我不是当事人,便可既不用告知我,也不用我申辩。问题是,没有受理,就不可能有通知书上“正在审理”的字眼,也不可能完全采纳劳承全代理律师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亦不可能有终审刑事裁定书上“本院经审查认为”的字眼,更不可能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的字眼。
    对我再次提出给自己一份劳承全上诉副本案卷材料的请求,该庭长欺骗我说,这些材料已经全部寄回给了茂南法院。结果,抗争路上老是被踢皮球的我,又白白地奔波了一趟茂南法院。
    在茂名中院的大堂,我有幸首遇来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该院林建辉院长。当我赶紧自报姓名并诉说不公后,林院长说了一句不认识我、要我找专门法庭的话,便上了一辆停在大堂外面的粤O牌小车。
    终审时维持了李江杰等6人和凌远国一人假案错案的茂名中院,在裁定严重涉嫌了多宗刑事犯罪的劳承全恶人先告状地指控我犯诽谤罪一案过程中,显然程序违法和枉法裁判了。
    被2次指控为刑事被告人的我,竟然在自己根本没有劳承全的上诉副本案卷材料、根本没有申辩的情况下,就被茂名中院暗箱操作和程序违法地下达了刑事裁定书。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在受理机关的调查或侦查结果出来之前,法院不得受理对举报人的起诉;在结果出来之后,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第二百四十六条定义诽谤罪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网上和已经递给有关机关的实名举报信里,我举报绿头苍蝇劳承全等人严重涉嫌了逃税、职务侵占、强迫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名。业经税务机关初步查明,劳承全等人掌控的东郊物业公司,在15个月内一共偷逃了近10万元的税款。得到茂名市纪委腐败分子极力庇护的谭天柱、李广、梁远万、刘淦飞、廖捷等谭天柱贪官集团重要成员,在被我不断地实名举报后,最终陪伴罗荫国们去监狱做灯泡了。差点以轻轻党纪政纪处分了事的高州市房产局局长梁武等7人,在被我公开举报后,也最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被我公开举报的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钟乃亮这个巨贪,亦在近期被双开了。
    铁的事实表明,但凡遭到我实名举报的,不是入狱就是被处理。因被我实名举报而被政府撤销了7张非法房产证、处罚了790多万元的不法奸商黄永明,在自2012年6月起疲于奔命地耗费巨资苟且消灾后,逢人就哀叹道:姓朱的那小子,不是一刀杀死我,而是一刀一刀地生剐我啊!
    在劳承全代理律师的笔下,我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详尽举报文字材料,成了我犯诽谤罪的“充分证据”,老奸巨滑的劳承全声称的多次入院、身心受到极大影响,成了我犯诽谤罪的“情节严重”,茂南法院依法要求劳承全提供公安等机关立案和处理结果的证明一事,成了违法。
    枉法裁判的茂名中院,竟然认定我发表在网上的相关举报材料,就是我利用信息网络对劳承全实施了诽谤行为的证据,而该证据就是刑法规定的“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居然认定《广州日报》近期报道在全省1790多个实名开微博官员中排名第6的我所公开的这些举报材料,在3个月内仅仅一共被浏览了2万多次。
    8月中旬收到劳承全及其代理律师恶意上诉材料的茂名中院,在群众路线9月份走完和茂名市委书记梁毅民双十那天失联后,才于本月16日制作终审刑事裁定书,又在得到幕后保护伞严密庇护的高州刘汉曾仕权和劳承全等人变本加厉地不停顶风作案后,才于前天用快递寄出。
    在谭天柱贪官集团和曾仕权黑社会用砖头偷袭后脑、用匕首和砍刀当众疯狂捅砍都杀死不了我灭口后,两大集团及其保护伞就悍然对我进行了司法迫害,企图以我侵害了凌远国的名誉为由首先将我双开,接着以犯了诽谤罪为由将我这个心腹大患抓进监所里弄死灭口。而这次,两大集团及其保护伞则妄图一步到位地达到其罪恶目的。
    在贪官层出不穷、前赴后继的腐城茂名,司法腐败百倍于官场腐败,冤假错案多如牛毛,两级法院大门前经常被一批又一批的冤民拉横幅。在凌远国一案二审开庭那天,包括死者亲属在内的一大批高州村民,冒雨在茂名中院的大门口拉横幅,抗议手下马仔当场杀死高州刘汉得力马仔的另一黑帮大佬被该院当庭宣布无罪释放。邓海光就任茂名市委书记后,深感司法腐败已经积重难返。他批示要依法给予严惩的凌远国,竟然不仅在二审法庭上气焰极其嚣张,还被严重漏罪漏人地被轻判,更被洗掉了一条逃税罪。
    无他,导致茂名司法腐败的元凶,权力和金钱也。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颁布之后,两大集团及其保护伞竟敢又一次司法迫害我这个舍命地为母亲申冤、为党国反腐、为社会反黑、为百姓请命的党员公务员。
    是时候重建茂名的公平正义和清除腐城那些人神共愤的司法败类了!



附1,一份非法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显然程序违法和枉法裁判了的裁定书:


附2,劳承全继续恶人先告状的上诉,竟然属于案情复杂:


附3,我在今年5月11日发表、阅读量达748.6万的一条微博:


附4,微博阅读量达106.1万的其中一封实名举报信:


附5,微博阅读量达45万的其中一封实名举报信:


附6,微博阅读量达13.3万的其中一封实名举报信:




作者: 我爱你一生一世    时间: 2014-10-30 07:01
有理走遍天下也不怕,支持朱科。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4-10-30 07:02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4-10-30 07:51
支持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4-10-30 08:31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4-10-30 08:31
支持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4-10-30 09:01
无语
作者: 多一点疯狂    时间: 2014-10-30 09:20
高级黑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4-10-30 09:22
怎么会这样???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4-10-30 09:22
太黑了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4-10-30 09:23
无语了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4-10-30 09:23
唉!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4-10-30 09:27
支持跟那些狗官斗争到底
作者: 米笑    时间: 2014-10-30 09:37
官场本来就黑。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0-30 12:59
真无天理啊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0-30 13:00
甘样都矛事。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0-30 13:00
有理走遍天下也不怕,支持朱科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0-30 13:03
告到中央去,我相信一定能告下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0-30 13:03
把所有证据上传给中央
作者: a如梦    时间: 2014-10-30 13:07
支持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4-10-30 13:09
查清属实...严惩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4-10-30 13:09
罪犯逃不过法网的
作者: 渔民    时间: 2014-10-30 13:10
有理天不怕.无理寸步难行
作者: 麒麟山碱性矿泉    时间: 2014-10-30 13:14
传说中的只手遮天?
作者: 美好日子    时间: 2014-10-30 14:03
还是公务员维权就这么难,如果是不识字的草根农民,不堪想像。
作者: 蝶儿    时间: 2014-10-30 22:38
黑,相当黑
作者: hgl0668    时间: 2014-10-30 22:52
支持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0-31 00:07
有理走遍天下也不怕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0-31 00:08
希望上级领导会尽快处理
作者: 蝶舞天涯    时间: 2014-10-31 01:46
朱生的不畏强权精神,可敬!可佩!可歌!可泣!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0-31 06:50
真的是矛眼睇
作者: 琳妃别苑    时间: 2014-11-1 14:01
支持朱生维权
作者: 老彭    时间: 2014-11-1 15:46
关注,顶起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4-11-2 06:28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4-11-2 06:44
支持
作者: 愤怒的小鸟    时间: 2014-11-2 08:14
支持朱国瑜
作者: 多一点疯狂    时间: 2014-11-3 00:10
支持下,要正能量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4 06:32
顶。。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4-11-4 06:53

作者: 美好日子    时间: 2014-11-5 22:16
到底解决了吗?
作者: 紫玫    时间: 2014-11-5 23:22
支持
作者: 向前行    时间: 2014-11-5 23:27
普遍现象
作者: 向前行    时间: 2014-11-5 23:28
希望能够为民吧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4-11-6 12:08
支持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4-11-6 12:08
支持
作者: .“缘”来是孽    时间: 2014-11-8 17:48
官告民肯定告得顺的
作者: .“缘”来是孽    时间: 2014-11-8 17:48
民告官就艰难呱
作者: .“缘”来是孽    时间: 2014-11-8 17:48
社会现实啊
作者: finalwin80    时间: 2014-11-8 19:27
茂名就是一个黑暗的地方,期待中央关注。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1-8 23:49
如果司法独立于政府,还怕有这样的事吗?
作者: 吹水河    时间: 2014-11-10 14:55
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已经是很严峻的问题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4-11-11 22:43
纸包不了火的
作者: 烂泥糊壁    时间: 2014-11-18 00:12
司法黑暗最直接关系到民心向北,JW会放任自流吗?
作者: 洁白如云    时间: 2014-11-18 14:49
哎……黑暗!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4-11-19 13:09
黑的也变成白的,白的也变成黑的
作者: 相约一滩晒太阳    时间: 2015-8-3 09:01
这样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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