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媒体网

标题: 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是家暴 [打印本页]

作者: 回马枪    时间: 2014-11-22 12:52
标题: 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是家暴
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是家暴,脑残的广东省妇联
20日,广东省妇联组织学界及法律界人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以及《广东省家庭暴力防治条例》建议稿进行研讨。对于分居或办理离婚期间的夫妻,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草案第五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或者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双方离婚案件期间,男方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定罪处罚。(11月21日《广州日报》)
由于长达千年的封建社会,造成了男尊女卑的社会思想,直至今天,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包括一些女性,在家庭之中,女人仍然属于男人的附属品,也导致家庭暴力不断。减少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显然非常有必要。
反家庭暴力立法,目的应当是保障女性或者家庭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但是,让人感到悲哀和不惑的是,纵观这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内容,一些规定不但看不出保护女性的内涵,相反彻底暴露了立法者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的立法思想,还在延续几千年错误的传统观念。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第五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或者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双方离婚案件期间,男方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定罪处罚。按照这条规定,实际上就是按照强奸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同时,《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第二条第五点中明确,“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也属家庭暴力。如此刻意规定,不仅多此一举,而且是在纵容犯罪。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性,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换言之,强奸行为本身与婚姻无关,只与妇女意志有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算夫妻两人的感情非常好,但是只要丈夫违背了妻子意志发生性关系的,都属于强奸行为。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也算强奸。《反家庭暴力法》刻意规定“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只是算家庭暴力,言外之意就是说婚内性侵不算强奸,这实质上就赤裸裸的违反了我国《刑法》的强奸罪的立意,目的是对强奸妻子的老公的一种庇护,也是立法的倒退。
笔者以为,《反家庭暴力法》要真正保护配偶的贞操权,不是多此一举的刻意规定“离婚强奸”,而是明确指出婚内性侵行为依法属于强奸,普及强奸罪知识,让广大老公认清强奸的定性。另一方面,减少家庭暴力,就必须提高家庭暴力的成本。因此,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关键是要推动家庭暴力入刑,设置家庭暴力罪,对于目前尚未触犯《刑法》的家庭暴力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作者: 回马枪    时间: 2014-11-22 12:53
_level0.str
作者: 回马枪    时间: 2014-11-22 12:54
http://bbs.southcn.com/thread-8002019-1-1.html
作者: 倩倩    时间: 2014-11-22 12:55
不懂
作者: 倩倩    时间: 2014-11-22 12:55

作者: 回马枪    时间: 2014-11-22 13:08
倩倩 发表于 2014-11-22 12:55
不懂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换言之,强奸行为本身与婚姻无关,只与妇女意志有关。
作者: 倩倩    时间: 2014-11-22 13:34
回马枪 发表于 2014-11-22 13:08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 ...

嗯嗯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4-11-22 14:57
支持这个说法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4-11-22 14:57
新婚姻法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4-11-22 14:58
呵呵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4-11-22 14:58
嘻嘻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1-22 22:31
中国的法规违反宪法的何止这个?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22 23:30
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是家暴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22 23:31
离婚性侵算强奸,婚内性侵是家暴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22 23:31
不懂
作者: 紫陌    时间: 2014-11-22 23:52
额。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1-22 23:53
荒谬的定论!
作者: 野战连长    时间: 2014-11-22 23:55
男人真不好做啊!!唉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23 00:01
对于目前尚未触犯《刑法》的家庭暴力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23 00:01
呵呵呵。顶一个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23 00:01
呵呵呵。顶一个
作者: 回马枪    时间: 2014-11-23 03:32
一路有你 发表于 2014-11-22 14:57
支持这个说法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第五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或者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双方离婚案件期间,男方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定罪处罚。按照这条规定,实际上就是按照强奸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同时,《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第二条第五点中明确,“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也属家庭暴力。如此刻意规定,不仅多此一举,而且是在纵容犯罪。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4-11-23 18:15
法律规定的这么明确吗?
作者: 茂名鲜果派    时间: 2014-11-23 18:16
容易理解,既然离婚了她就不是你的女人了嘛
作者: 450599676    时间: 2014-11-23 20:07
学多点法律维护自身。
作者: 老彭    时间: 2014-11-23 20:12
  来学习学习
作者: 半城烟雨    时间: 2014-12-3 14:28
支持
作者: 半城烟雨    时间: 2014-12-3 14:28
顶起
作者: 回马枪    时间: 2014-12-5 00:35
阳光下 发表于 2014-11-23 18:15
法律规定的这么明确吗?

执行更是到位

因为这是在天朝
作者: 回马枪    时间: 2014-12-5 00:35
半城烟雨 发表于 2014-12-3 14:28
顶起

多学法吧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2-6 02:03
一路有你 发表于 2014-11-22 14:57
支持这个说法

啊?你真看懂了?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2-6 02:03
回马枪 发表于 2014-11-22 13:08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 ...

有理!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2-6 02:05
天朝特色法规呀,别让人轻易看到你捉急的智商,专家!
作者: 回马枪    时间: 2014-12-8 13:18
天朝特色法规




欢迎光临 茂名媒体网 (http://mmmt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