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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资源“附加费”,各地暗收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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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1-29 00:37
标题:
民生资源“附加费”,各地暗收知多少?
近些年地方收取“附加费”情况普遍存在,部分地方收取水费时附加“南水北调基金”、电费附加“线路维护费”,甚至办网吧要缴纳30万元的“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目前“附加费”清理存在很大的空间。(2014年11月24日 新京报) 以电为例,每度城乡居民电价里,至少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5种“附加费”。按2013年全国6793亿度的居民生活用电量计算,年“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由此引发社会各界强烈质疑,财政部随即表态: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权拒绝缴纳。不过,上述5种电价“附加费”,全部在《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内,居民不能拒绝缴纳。 水也一样,各地的水价“附加费”,一般包括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用事业附加等三种,也都在财政部的目录清单中,同样是合理费用,居民也不能拒绝缴纳。 事实上,目前全国性广泛收取的各类民生资源“附加费”,早已渗透到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领域。其中多数都是由政府性基金“派生”出的,绑定在民生收费项目中代收。如电价的5大“附加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备受诟病的“民航发展基金”等。 还有不少人们不太注意的“附加费”。如跟“民航发展基金”绑定的“旅游发展基金”。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缴纳的90元民航发展基金中,就有20元的“旅游发展基金”。再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收费标准为电影票房收入的5%。还有“水利建设基金”项下,各省份设立的“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范围既有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业者,也包括在职职工,从工资中直接代扣。 不仅是政府性基金,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是民生资源“附加费”的来源之一。如捆绑在水价中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各地的“垃圾处理费”,如河北、山东、重庆和深圳、银川等地,也分别绑定在水价、燃气价中。 此外,油价也“派生”出了跟机票绑定的“航空燃油附加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其中,“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也计入了长途客车车票,按里程数征收。比如本月初刚调价的湖南常德,50公里以内的乘客,车票中就有0.75元“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难怪有专文谈到地方政府性基金乱象说,“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各种政府性基金有近500项,其中除了34项多是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以外,其余项目均为各地区或部门越权或违规设立”。人只要活着,就得缴纳五花八门的“附加费”。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30 06:01
不知道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1-30 06:02
唉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2-1 06:44
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世界看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2-1 23:48
金山二少 发表于 2014-12-1 06:44
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世界看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你告诉我,是我看错了
作者:
互助协会
时间:
2014-12-2 12:42
呵呵
作者:
互助协会
时间:
2014-12-2 12:42
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世界看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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