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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银河“拉拉”身份曝光 [打印本页]

作者: 六顾茅庐    时间: 2014-12-16 20:57
标题: 李银河“拉拉”身份曝光
  作者:刘长安

       媒体报道:以“我虽然不是同性恋,但我要为同性恋争取权利”的公知身份赢得许多同性恋者尊重与热捧的性学家李银河,近日私生活被曝光,她本人就是一位同性恋者,与一“男人婆”同居多年。

       媒体介绍,李银河是同性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她近年来与一位中年妇女 同居,这位中年妇女一副男子打扮,几年以后看起来几乎就是一个男人!大家揣测,李银河在现在的“家庭”中,继续扮演着“女性”的角色。

       更令人大跌眼球的是,频频出现在媒体上,以专家身份指导中国人民幸福生活的李银河同志私生活最近几年痛苦不堪:养子“壮壮”也已经成年,不知是否是由于在一个不正常的家庭气氛中成长、还是其他令人不敢揣想的原因,壮壮的心理发育极不正常,无法与同龄人交往,后来无法上学,去年李银河只能帮其联系了一所厨师技校。

       这一条新闻,一连串的猛料,真让“全国人民惊呆了”!

       王小波“英年早逝”后,李银河频频利用与王小波的凄美爱情赢得王的粉丝、以及更多的读者,她一面以与王小波“浪漫、纯贞”的爱情示人,一面以“虽然我不是同性恋,但我要为同性恋争取权利”的公知姿态更是博得的中国同性恋者以及许多不明就里的年轻人的追捧。

       消息一出,许多网友非常失望,他们心目中的“李银河先生”竟然是一个说谎者,这些年她发表的言论,完全丧失了“公知”的底线,许多同性恋人士表示“上当了”。

       记得几年前,李银河曾在一次公开的采访中表示,中国的公共领域是一片荒野,她将在这片荒野上开拓奋斗。现在看,这种开拓与奋斗无异于小众群体对大众群体的领地的侵略,因为,李银河同志你本身是同性恋,你可以在你的拉拉圈子里发表言论,做领袖,而你冒充一个正常的性取向者,在主流领域发表带有“倾向性”极强的“公知意见”,就是非常不 厚道了。

      “拉拉”的身份被曝光,李银河同志也被扒下了“皇帝的新衣”,有评论称:因为淫乱是同性恋的土壤,所以李银河同志多年来一直在鼓吹性自由,“同化”中国。其实按心理学来解释,这位李老师是心里没有安全感,为自己的同性恋行为求认同,种种说辞,无非是为自身的性生活找借口而已,绝不是为了同性恋群体争利益,如果是后者,她就不会掩盖同性恋是艾滋病弄出来的真相,而把艾滋病的传播根源故意说成是吸毒,作为一个留美的博士,这一点常识她还是有的。

       多年来假惺惺的欺骗让全国的同性恋者都上了当,就像一位曾经的同性恋者所说,过去多年来只要有人在网上反对李银河,就会有大量的网友群起而攻之,全国几千万同性恋者都视李银河为教主,都是铁杆的粉丝。

       李银河同志的晚年无奈“出柜”,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笔者不歧视同性恋,做“拉拉”,甚至李银河在同性性生活中扮演“男”还是“女”那是她的“性自由”,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李银河同志把全国的同性恋者都当成了傻子,一边利用他们,一边欺骗他们,她伪装的光环甚至欺骗了全体中国人民。

       在男男同性恋艾滋感染大军日增的今天,引导、暗示无数人成为同性恋的李银河同志,怎么给中国的“同志们”一个交代?倡导性解放而令中国人陷入色 情泛滥的泥潭里的李银河同志,怎么又能给中国人民一个交代?

       因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银河同志,你不仅仅是一个“拉拉”,你的“出柜”与隐身关乎千万中国人。

   (作者刘长安,时评家)

   来源:捕猫者说 新浪博客



作者: 紫陌    时间: 2014-12-16 21:35
对于同性恋不点评
作者: 紫陌    时间: 2014-12-16 21:36
不反对也不支持
作者: 紫陌    时间: 2014-12-16 21:36
时代在变化,很多事情也是我们不能所控制的
作者: 紫陌    时间: 2014-12-16 21:36
但同性恋也没什么的
作者: 紫陌    时间: 2014-12-16 21:37
希望可以勇于承认,不要欺骗群众
作者: 倩倩    时间: 2014-12-16 21:50

作者: 倩倩    时间: 2014-12-16 21:50

作者: 茂名鲜果派    时间: 2014-12-17 00:01
这个问题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作者: 哈根达斯    时间: 2014-12-17 00:24
拉拉,慢慢也可以接受了………
作者: 老彭    时间: 2014-12-17 05:54
同志的事情我也不点评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4-12-17 06:58
无语,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4-12-17 06:58
个人接受不了咯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4-12-17 09:29
“拉拉”
作者: 勿忘我    时间: 2014-12-17 10:21
自己知道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4-12-17 11:14
虽然不能理解,但有些谁能说得清楚呢。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别人。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4-12-17 11:18
好复杂。不是正能量不能作为偶像去崇拜。
作者: 汏只廣    时间: 2015-1-28 14:32

作者: 汏只廣    时间: 2015-1-28 14:33
水能载舟亦能煮粥。。。我爱媒体网,我爱水区。。美女,你好多水。水汪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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