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媒体网

标题: 茂名两女为吃半价肯德基被网友轮奸 [打印本页]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5-1-15 10:14
标题: 茂名两女为吃半价肯德基被网友轮奸
上网QQ 、加微信,不断认识新朋友,交流情感、互通信息,这是时下青年男女时尚而又普遍的交往方式。但若遇到不知底细的异性网友邀约一起玩耍,女同胞赴约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中不法之徒的道,否则后悔莫及。近日,茂南法院审结一起结伙以出来玩耍为借口将女网友骗到郊外实施强奸的暴力案件,被告人车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

  林某(在逃)是90后姑娘小月通过上网QQ 认识的异性网友。2013年11月9日20时许,林某上网约小月晚上出来玩,当时正宅在家里的小月不同意出来。过了一会儿,朋友小宁打电话约小月去肯德基吃半价桶,在去肯德基的路上,小月将网友邀约见面的事告诉小宁,小宁听后让小月约网友林某出来请吃肯德基。于是,小月就用手机上Q 联系林某,林某约小月、小宁在油城九路等他。

  21时许,林某驾驶一辆女装摩托车来与小月她们见面,并骗她们说要去官渡玩,当小月两人坐上林某的摩托车后,却被带到高水公路旧山阁收费站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其后,林某打电话约来被告人车某和凌某(在逃)等5个二十出头的男青年。22时许,车某、林某等人与小月、小宁一起在某宵夜档吃宵夜。23时许,林某约来的男青年中有三名男青年吃完宵夜后离开。

  其后,由凌某开着一辆无牌男装摩托车载着车某,林某开女装摩托车载着小月、小宁经山阁村往坡尾村开去。途中,凌某与车某商量对小月、小宁实施强奸。当众人去到茂名市山阁镇坡尾村路口后,凌某、车某和林某分别强行将小宁和小月拖入路边荔枝林。林某向小月提出与其发生性关系,但遭到小月的反抗,林某就动手打小月的右脸,将小月推倒在地,强行与小月发生性关系。凌某欲强暴小宁,遭到小宁的剧烈反抗后,凌某对小宁进行殴打、威胁,但小宁仍不肯就范,不停呼喊、反抗,旁边的车某见状便抓住小宁的手、脚,将其推倒在地,凌某遂强行与小宁发生性关系。然后车某走到林某处,待林某强奸完小月后,车某接着对小月实施强暴。而林某强暴小月后,又强行与小宁发生性关系。

  此时,巡逻路经该处的治安巡防队员听到小月、小宁的呼救声而过来查看,林某、凌某、车某便慌忙逃离了现场。经法医鉴定,小宁多处软组织损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小月面部软组织损伤。

  茂南法院审理认为,车某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的意志,二人以上结伙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轮奸妇女,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车某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据此,茂南法院一审判决车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作者: 二少爷    时间: 2015-1-15 10:49
很好!最好打靶
作者: 牵手一生    时间: 2015-1-15 10:56
可恶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5-1-15 15:24
牵手一生 发表于 2015-1-15 10:56
可恶

是呀
作者: 二少爷    时间: 2015-1-15 15:28
悲哀啊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5-1-15 15:53
可恶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5-1-15 15:53
网友还是不要随便见,都不知道是人还是鬼
作者: 焰火爆发    时间: 2015-1-16 02:55
一群神经病
作者: 焰火爆发    时间: 2015-1-16 02:55
一群神经病
作者: 焰火爆发    时间: 2015-1-16 02:56
一群神经病
作者: 焰火爆发    时间: 2015-1-16 02:56
牵手一生 发表于 2015-1-15 10:56
可恶

网友不是随便见的
作者: 二少爷    时间: 2015-1-16 08:28
惨不忍睹
作者: 牵手一生    时间: 2015-1-17 13:41
焰火爆发 发表于 2015-1-16 02:56
网友不是随便见的

是的
作者: 牵手一生    时间: 2015-1-17 13:42
二少爷 发表于 2015-1-16 08:28
惨不忍睹

是啊
作者: 牵手一生    时间: 2015-1-17 13:42
江海多鱼 发表于 2015-1-15 15:24
是呀

嗯嗯
作者: 美好日子    时间: 2015-1-17 13:48
路过
作者: 正气凛然    时间: 2015-1-17 14:00
呵呵,无语了
作者: 676    时间: 2015-1-17 14:39
可恶,应该终身监禁
作者: 无端端    时间: 2015-1-17 15:01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5-1-17 15:16
唉!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5-1-17 15:16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5-1-17 15:16

作者: 天涯梦    时间: 2015-1-17 15:22
法律知识欠缺在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18 07:11
不是吧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18 07:12
太可怕了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5-1-18 09:40
火凤凰 发表于 2015-1-18 07:12
太可怕了

是呀
作者: 小贩不怕城管    时间: 2015-8-27 09:19
楼主帖子素材不错!顶顶顶




欢迎光临 茂名媒体网 (http://mmmt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