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媒体网

标题: 茂名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交警一大队    时间: 2013-3-7 19:42
标题: 茂名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通告
                           
                  茂名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通告

      根据省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粤公通字〔2012〕115号)以及《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公通字[2013]4号)精神,我市将依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简称超标车),设立过渡期,实施临时登记,限制使用,限期予以淘汰。特此通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界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已经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相关技术参数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包括最高车速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等)的电驱动两轮车辆。

    二、2013年3月30日后禁止销售超标车。对已进入流通领域尚未售出的存量超标车,销售企业应在限期内处理已进货的超标车,过期仍销售的,将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罚。

    三、超标车使用过渡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在过渡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超标车实施临时登记,按照全省统一式样核发临时通行标识。临时通行标识只在茂名市辖区内有效,不能在外市使用,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从2016年1月1日起,超标车不准再在本市辖区道路上行驶。

    四、在过渡期期间,对超标车实行限制区域路段行驶。过渡期间,我市根据道路交通流量、道路状况等情况,在茂名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道路行驶设立超标车禁行区域路段,禁止或限制超标车通行。

    五、超标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加强行车秩序管理。对驾驶超标车的,驾驶人员要按照摩托车通行有关规定,驾驶人必须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时戴安全头盔;车辆应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在划分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未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确保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安全;借道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违反有关通行规定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机动车标准处罚或处理。

     特此通告。

                                 
茂名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

作者: 贫下中农    时间: 2013-3-7 20:12
本帖最后由 贫下中农 于 2013-3-7 20:19 编辑



热烈欢迎一大队同志莅临《茂名媒体网》指导工作!     

作者: 夜精彩    时间: 2013-3-7 20:15
无理行为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3-3-7 20:29
夜精彩 发表于 2013-3-7 20:15
无理行为

这样不好的吗?
有过渡了喔
作者: 乐于助人    时间: 2013-3-7 20:36
夜精彩 发表于 2013-3-7 20:15
无理行为

这是市政府的通告,交警唯有执行.
作者: 清风    时间: 2013-3-7 20:38
遵守交通,从我做起,欢迎光临指导,
作者: 马死落地行    时间: 2013-3-7 20:52
立法应看本地实际情况而定,执法应人性化些好,电动车有何不好,成本低又环保,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 乐于助人    时间: 2013-3-7 21:31
马死落地行 发表于 2013-3-7 20:52
立法应看本地实际情况而定,执法应人性化些好,电动车有何不好,成本低又环保,何乐而不为呢!

支持兄弟的观点.
作者: 没好人    时间: 2013-3-7 21:38
本帖最后由 没好人 于 2013-3-7 21:53 编辑

一个电池12V,现在所有电车都配4个或4个以上,哪有不超标呀?
作者: 乐于助人    时间: 2013-3-7 21:47
没好人 发表于 2013-3-7 21:38
一个电池12V,现在所以电车都配4个或4个以上,哪有不超标呀?

好人专做电池批发的,对电车电池比较专业.
作者: 音乐无国界    时间: 2013-3-7 21:47
电车有何不好~纳入机动车一并管理~省力又省心~又有财政收入~
作者: 灰色轨迹    时间: 2013-3-7 21:50
是时候出台相关政策管理电动车了!
作者: 烂泥糊壁    时间: 2013-3-7 21:56
支持政府、交警部门的治摩行动,你们辛苦了。
但个人对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不认同,比如强行拦车拔钥匙、治安仔追车等行为。另外,加强宣传助力摩托车、电动车上牌的指引,多开服务窗口方便群众。
作者: 人之初    时间: 2013-3-7 22:16
烂泥糊壁 发表于 2013-3-7 21:56
支持政府、交警部门的治摩行动,你们辛苦了。
但个人对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不认同,比如强行拦车拔钥匙、治 ...

非常认同糊壁兄的建议,(比如强行拦车拔钥匙、治安仔追车等行为。另外,加强宣传助力摩托车、电动车上牌的指引,多开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希望交警领导能听到民声入耳.
作者: 简简丹丹    时间: 2013-3-7 22:23
电车噪音也小,又节能,但它也有劣势,它行驶速度慢安全性能也高
作者: 一些事一些情    时间: 2013-3-7 23:33
希望交通相关的部门经常上线答复和解释市民的各种疑问,作出职责上应有的本分!
作者: 马死落地行    时间: 2013-3-7 23:37
本帖最后由 马死落地行 于 2013-3-7 23:39 编辑
没好人 发表于 2013-3-7 21:38
一个电池12V,现在所有电车都配4个或4个以上,哪有不超标呀?


电池用的越多你生意就越好,女朋友好靓女
作者: 萧峰    时间: 2013-3-8 13:28
禁止无牌车上路,对减少交通事故和“两抢一盗”案件会有一定的正面作用!另外,交警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文明意识!不适宜采取简单粗暴的过激行为,更不能简单地采取以罚代教,否则只要招来骂声一片、民怨沸腾!
作者: 郑香兰    时间: 2013-3-8 15:41
我没有车,所以有很多规则我的是不明白的。
作者: 道不远    时间: 2013-3-8 16:16
对于治理超标电动车,虽然动作迟了些,但是抱着不回避的态度,还是值得赞扬的。
作者: 道不远    时间: 2013-3-8 16:20
希望政府部门的决策放长远些,不要再做这些亡羊补牢的事情了。试想,如果决策早出台,让大家事先有个选择的余地,可以决定买不买电动车,现在就不会招来骂声一片了。交通管理部门,现在成了众矢之的,替的是有关部门埋单。
作者: 人之初    时间: 2013-3-9 13:01
道不远 发表于 2013-3-8 16:20
希望政府部门的决策放长远些,不要再做这些亡羊补牢的事情了。试想,如果决策早出台,让大家事先有个选择的 ...

ZF部门要做的是大力去抓治安和市区急速向东扩展,要不人和车就会挤爆整座城市.
作者: 一些事一些情    时间: 2013-3-9 20:23
既然要对某种交通工具实行某种条例管制,那就真正认真地去进行评估与市民进行有效的沟通,听取市民的心声与建议,这样也许会对实施有很大的帮助!
作者: 欧仔    时间: 2013-3-13 09:42
我村表示对电动自行车很陌生,别说电动的,就连脚踏的都很少了。
作者: 乐于助人    时间: 2013-3-13 09:45
本帖最后由 乐于助人 于 2013-3-14 01:00 编辑
欧仔 发表于 2013-3-13 09:42
我村表示对电动自行车很陌生,别说电动的,就连脚踏的都很少了。


欧仔村小车居多.
作者: 林晓林    时间: 2013-3-13 20:01
先富裕起来的村庄,表示应该请客
作者: 一些事一些情    时间: 2013-3-21 00:16
既然是超标的了,为什么厂家还可以生产出售的呢,国家政府为何不去反省下老百姓的苦呢?难道这又是新的中国梦?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3-4-2 22:22
查车查得这么严,出了交通事故却没见有哪个部门这么出力去处理的.政府部门天天都说要构建和谐社会,被无牌无证车辆撞了,生命垂危要受害者家属出钱去抢救,肇事者却逍遥法外,试问天下有良心辶人,这样的做法人与人能和谐相处吗?
作者: Jane    时间: 2013-4-3 13:20
支持以上说法
作者: 蓝天    时间: 2013-4-28 19:23
政府又要捞一笔了!
作者: 蓝天    时间: 2013-4-28 19:24
查车能捞钱!!
作者: 蓝天    时间: 2013-5-7 07:36
政府又来了!
作者: 白雪莲    时间: 2013-5-10 14:51
好好学习,按规定行驶好
作者: 蓝天    时间: 2013-5-11 22:14
看来是逼着大家买小车
作者: 一些事一些情    时间: 2013-5-13 11:48
不知道哪种才是不超标的电动车呢,到处都是卖超标的,
作者: 大地    时间: 2013-5-14 23:06
电动车时代结束了
作者: 大地    时间: 2013-5-19 00:26
交警同志
作者: 韩非子024    时间: 2013-5-25 09:53
朋友不错,谢谢您的努力,顶了












爱丽缇 befueice  尚丝蔓 煊妮诗
作者: 330    时间: 2013-5-26 18:25
坐公交车好啊。实惠啊。
作者: 老马破车    时间: 2013-5-31 14:58
和谐!做好本分
作者: 修养养性    时间: 2013-6-1 23:47
每个阶段每个新物
作者: 骑鹤上扬州    时间: 2013-6-2 00:29
我们对安全意识不够西方强!
作者: htoshewen文仔    时间: 2013-6-2 21:42
这年头不是走环保路线
作者: 180    时间: 2013-6-3 12:23
公交车好!
作者: 利群    时间: 2013-6-6 00:04
htoshewen文仔 发表于 2013-6-2 21:42
这年头不是走环保路线

一物治一物!!!
作者: 孤独朝圣    时间: 2013-6-7 00:32
乐于助人 发表于 2013-3-7 20:36
这是市政府的通告,交警唯有执行.

民众服从
作者: 想不到    时间: 2013-6-13 12:39
没办法,顶硬上
作者: 想不到    时间: 2013-6-13 12:41
没办法,顶硬上
作者: 蓝天白云    时间: 2013-6-15 00:35
戴安全帽
作者: ~微笑只因有你~    时间: 2013-6-19 00:38
到底哪种电动车才是合格的啊,怕怕。。
作者: 利群    时间: 2013-6-19 10:43
~微笑只因有你~ 发表于 2013-6-19 00:38
到底哪种电动车才是合格的啊,怕怕。。

单车
作者: 利群    时间: 2013-6-19 11:24
提前预防
作者: 5200    时间: 2013-6-19 12:12
要做好本分
作者: 风吹雨打    时间: 2013-6-26 00:16
支持
作者: 风吹雨打    时间: 2013-6-26 08:46

作者: 2135565    时间: 2013-6-26 21:34
电车要上牌!摩托车要入户,,两者还是摩托车好,,加油贵点,,方便,,快,,电车最多开30公里就不行了。。。
作者: 雨后天空    时间: 2013-6-27 00:54
顶,,,
作者: 今晚有约    时间: 2013-7-7 01:01
其实支持环保有什么不好。电动车也可以牌的吖
作者: 布施    时间: 2013-7-9 01:03
以旧换新!!!旧了就有危险
作者: 班长    时间: 2013-7-11 12:18
支持,再不严管,会出好多事的
作者: 道友请留步    时间: 2013-11-26 07:48
没有电动车的路过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5-29 10:17
尊敬的交警同志,为了民众的安全,你辛苦了!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5-31 11:22
交警同志,你为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和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辛苦你们为此做的一切工作了!感谢你!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6-16 20:22
交警同志辛苦了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6-17 23:01
交警同志,人民道路上的安全保护神!我敬佩你。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6-18 20:14
很好!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6-23 22:30
深情守候城市脉搏,力保道路安全畅通; 汗水换来万家温馨,奉献造就无悔人生;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6-25 20:45
要加强管控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6-25 20:45
要加强管控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6-26 11:28
   我们的交警,我感到他们是最可敬的人之一,也许有人会摇摇头,表示不赞同,尤其是那些因为爬护栏挨过批评的行人,因为违章受过处罚的司机,他们也许会说:你说的那些交警刻薄死板,没有一点儿人情味,动不动就扣车,罚款。可是我要说,这是由于他没有深入了解我们的交警,对我们的交警误会还深,他们也许还不懂得,交警兢兢业业,不徇私情都是为了求得一方的平安,人民生活的安宁。难道不值得可敬吗?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6-28 19:44
交警同志!群众有你倍感安全!因你是马路上的安全天使!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6-28 22:27
你是维护秩序的使者,和谐路上有你护航.人民平安出行步步稳.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7-4 22:19
亲爱的朋友们,当你开车行驶在畅通无阻的马路上的时候,当你和亲朋手挽 手在街道散步的时候,当你在家中在学校在单位享受幸福的时候,你是否认识到 这一切都归功于他们——辛勤又无私的交警同志呢?
作者: 荔枝园    时间: 2015-7-5 23:01
支下
作者: 荔枝园    时间: 2015-7-5 23:02
立法应看本地实际情况而定,执法应人性化些好,电动车有何不好,成本低又环保,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 荔枝园    时间: 2015-7-5 23:02
立法应看本地实际情况而定,执法应人性化些好,电动车有何不好,成本低又环保,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7-8 20:29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不管是烈日炎炎,还是凛冽的寒风;在滚滚的车流里,在茫茫的人海中;三百六十五个日日夜夜,处处都有你的身影。你是人类幸福的使者,你是交通安全的导航灯;你是生命的保护神,你是平凡工作的英雄。向你问候!向你致敬!赞美你,人民的交通民警。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7-10 23:21
您,日晒雨淋,沾灰带泥。风餐露宿,披星戴月。巡逻执勤,排忧解难。处置现场,救死扶伤。您,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无私奉献,铸写忠诚。 多谢你!交通警察!群众路上的保护神!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7-11 23:20
谢谢你!交警!
作者: 幸运有你    时间: 2015-7-11 23:20
谢谢你!交警!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7-15 20:32
2015年7月15日,可以说是茂名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黑的暗日子!茂南4死几伤、化州二死……。悲哉!愿逝者走好!     交警叔叔们,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车辆的安全运行的监管方面任重而道远啊!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7-16 00:17
辛苦了!交警叔叔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7-16 19:52
请加强大型货车特别是油车泥头车辆的管控,杜绝茂名7.15事件的再次发生!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7-25 21:19
向你们致敬!我们的好交警。
作者: 好地方    时间: 2015-8-3 12:59
这种车本来就不应上路
作者: 来自远方的他    时间: 2015-8-5 02:22
这类车不应上路行驶
作者: 意在笔前    时间: 2015-8-5 02:39
辛苦了!交警叔叔
作者: 一玖玖伍    时间: 2015-8-6 08:53
我也是无语了
作者: 一玖玖伍    时间: 2015-8-6 08:53
好吧
作者: 一玖玖伍    时间: 2015-8-6 08:53
白白
作者: 好朋友    时间: 2015-8-8 23:54
要整治
作者: 好朋友    时间: 2015-8-8 23:54
支持
作者: 原封店长    时间: 2015-8-9 13:20
活了这么久,真是什么事都有咯。。。
作者: 玖让石    时间: 2015-8-10 17:25
深入了解下先得。。
作者: 三角仔    时间: 2015-8-12 15:19
关注社会,关注民生
作者: 一玖玖伍    时间: 2015-8-12 22:38
额额
作者: 一玖玖伍    时间: 2015-8-12 22:38
顶起
作者: 一玖玖伍    时间: 2015-8-12 22:38
顶起
作者: 一玖玖伍    时间: 2015-8-12 22:38
顶起  让更多人看到
作者: 一玖玖伍    时间: 2015-8-12 22:38
顶起  让更多人看到




欢迎光临 茂名媒体网 (http://mmmt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