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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化州良光镇高塘村自封村官陈木庆的恶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7 17:19
标题: ☆化州良光镇高塘村自封村官陈木庆的恶报!


补充内容 (2015-5-28 21:57):
村官状告电视台名誉侵权 法院:节目说理充分
http://www.mmmtw.com/forum.php?m ... &fromuid=226660
(出处: 茂名媒体网)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5-27 18:12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5-27 18:12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5-27 18:13
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月季花    时间: 2015-5-27 22:00
善恶终有报
作者: 茂名鲜果派    时间: 2015-5-27 22:13
任何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活动
作者: 周懂    时间: 2015-5-27 22:30
hahahhahah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5-5-27 23:19
自作孽,自我承担后果.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5-5-27 23:19
真黑暗呀.
作者: 1169473099    时间: 2015-5-28 00:50
正所谓,善恶终有报!这就是自封村官陈木庆的恶报!
作者: 1169473099    时间: 2015-5-28 00:50

作者: 老彭    时间: 2015-5-28 06:09
视频好像看不到什么呀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18:49
老彭 发表于 2015-5-28 06:09
视频好像看不到什么呀

天黑黑,只有村霸的车看得最清楚!但可以听得到村霸的声音!可以证明是他、、、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18:50
 广州日报茂名讯(记者关家玉、于敢勇)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化州良光镇高塘村官陈木庆告某电视台和当地一村民名誉侵权案,日前已在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承担8845元的案件受理费。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18:51
紫色的风铃 发表于 2015-5-27 23:19
真黑暗呀.

化州良光镇高塘村官陈木庆告某电视台和当地一村民名誉侵权案,日前已在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承担8845元的案件受理费。

  此案源于某电视台2012年9月21日晚播出的一期名为“变味的执法”的节目。原告陈木庆诉称,被告以“村官变相占用公家土地,村民阻止,造成损失4500元,派出所逮捕6村民,变味的执法”为主题的一期调查节目,将不计名利一心为公的原告丑化为“可以强拆村民生产设施不受处罚、可以变相占村土地不受监督,甚至可以指挥执法机构抓人的非法村长、‘村霸’、‘自封为王’的村官等,其严重失实的报道对原告造成了严重侵害。”陈木庆称并未强拆村民猪栏、占用村里土地等行为;被告借个别村民口将原告讲成“村霸”是自编自导的一出闹剧。

  被告某电视台辩称,“变味的执法”比较全面充分揭露了农村社会的丑恶现象,该台记者接投诉后,不仅采访了村民、干部,还采访了原告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原告拆除村民猪栏、粪池等行为的采访非常全面。该节目播出时说理充分,并没有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更不存在对原告有侮辱诽谤和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记者采访了原告、高塘村部分村民、良光镇政府副书记、化州市维稳办副主任等人,让各人都能阐述其观点和意见。节目的主要事实和基本内容均来自于通过合法途径采访取得,没有侮辱、诽谤原告的事实,故驳回原告全部诉求,并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18:53
我行我素 发表于 2015-5-27 18:13
公道自在人心!

化州良光镇高塘村官陈木庆告某电视台和当地一村民名誉侵权案,日前已在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承担8845元的案件受理费。

  此案源于某电视台2012年9月21日晚播出的一期名为“变味的执法”的节目。原告陈木庆诉称,被告以“村官变相占用公家土地,村民阻止,造成损失4500元,派出所逮捕6村民,变味的执法”为主题的一期调查节目,将不计名利一心为公的原告丑化为“可以强拆村民生产设施不受处罚、可以变相占村土地不受监督,甚至可以指挥执法机构抓人的非法村长、‘村霸’、‘自封为王’的村官等,其严重失实的报道对原告造成了严重侵害。”陈木庆称并未强拆村民猪栏、占用村里土地等行为;被告借个别村民口将原告讲成“村霸”是自编自导的一出闹剧。

  被告某电视台辩称,“变味的执法”比较全面充分揭露了农村社会的丑恶现象,该台记者接投诉后,不仅采访了村民、干部,还采访了原告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原告拆除村民猪栏、粪池等行为的采访非常全面。该节目播出时说理充分,并没有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更不存在对原告有侮辱诽谤和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记者采访了原告、高塘村部分村民、良光镇政府副书记、化州市维稳办副主任等人,让各人都能阐述其观点和意见。节目的主要事实和基本内容均来自于通过合法途径采访取得,没有侮辱、诽谤原告的事实,故驳回原告全部诉求,并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 怀念    时间: 2015-5-28 19:15
善恶终有报
作者: 怀念    时间: 2015-5-28 19:15
善恶终有报
作者: 无端端    时间: 2015-5-28 19:47
呃呃呃  不明白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20:37
无端端 发表于 2015-5-28 19:47
呃呃呃  不明白

化州市良光镇高塘村官陈木庆告强拆村民猪栏、占用村里土地等行为!!!
作者: 无端端    时间: 2015-5-28 20:41
千言万语YI 发表于 2015-5-28 20:37
化州市良光镇高塘村官陈木庆告强拆村民猪栏、占用村里土地等行为!!!

了然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22:00
我行我素 发表于 2015-5-27 18:12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村官状告电视台名誉侵权 法院:节目说理充分
http://www.mmmtw.com/forum.php?m ... &fromuid=226660
(出处: 茂名媒体网)
看看这个就知道他的所作所为!!!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22:06
紫色的风铃 发表于 2015-5-27 23:19
自作孽,自我承担后果.

村官状告电视台名誉侵权 法院:节目说理充分
http://www.mmmtw.com/forum.php?m ... &fromuid=226660
(出处: 茂名媒体网)
看看这个就知道,他为何会有如此恶报!自食其果、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22:08
1169473099 发表于 2015-5-28 00:50
正所谓,善恶终有报!这就是自封村官陈木庆的恶报!

村官状告电视台名誉侵权 法院:节目说理充分
http://www.mmmtw.com/forum.php?m ... &fromuid=226660
(出处: 茂名媒体网)
这就是自食其果、自作孽不可活!咎由自取。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22:10
茂名鲜果派 发表于 2015-5-27 22:13
任何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活动

村官状告电视台名誉侵权 法院:节目说理充分
http://www.mmmtw.com/forum.php?m ... &fromuid=226660
(出处: 茂名媒体网)
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5-28 22:29
时候一到,必遭现报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5-28 22:30
时候一到,必遭现报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22:37
我行我素 发表于 2015-5-28 22:30
时候一到,必遭现报

看到视频了吧,这就是村霸的所作所为!!!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22:54
我行我素 发表于 2015-5-28 22:29
时候一到,必遭现报

☆化州良光镇高塘村自封村官陈木庆的恶报!
http://www.mmmtw.com/forum.php?m ... &fromuid=226660
(出处: 茂名媒体网)
这是老天爷给他的一个忠告。
作者: 千言万语YI    时间: 2015-5-28 23:26
我行我素 发表于 2015-5-27 18:12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村官状告电视台名誉侵权 法院:节目说理充分
http://www.mmmtw.com/forum.php?m ... &fromuid=226660
(出处: 茂名媒体网)
他会如此,如上所说、、、
作者: 我的名字好鬼长    时间: 2015-8-1 14:27
必须得关注民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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