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茂名市区交通要道车流量高峰期的通行压力,改善茂名城区交通环境,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5年6月5日起,对茂名市茂名大道和茂南大道实行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自2015年6月5日起,每天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
二、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通行。
三、交通管制车辆: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二)重型(总质量≥12000kg)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四、交通管制路段:
(一)茂南大道。即西自环市西路与茂水路交汇点,东至茂名大道全路段。
(二)茂名大道。即北自省道s280羊角路口,南至茂名乙烯厂转盘全路段。
凡违反管制规定在管制时段内行驶管制路段的管制车辆,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实施处罚。
特此公告
茂名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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