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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州一男子以交友为名实施诈骗 获刑三年 [打印本页]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7-22 22:33
标题: 高州一男子以交友为名实施诈骗 获刑三年

高州某男子实为“70后”,并且早已结婚生子,却假冒“80后”未婚男,通过交友网站认识被害人后,以结交男女朋友为名实施诈骗。近日,高州法院对该起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47月,被告人邓某森以“黎某强”的身份通过某知名交友网站认识被害人彭某露,隐瞒已婚的事实,以未婚骗取彭某露信任并与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4822日,彭某露来到高州与其见面后,邓某森以做岩石开采生意、工人受伤需要赔偿为由骗取彭某露60000元。案发后,邓某森通过家属退清全部赃款给彭某露,取得其谅解。据邓某森供述,他与妻子刘某早年结婚,并育有一女一子。20147月中旬,他通过某知名交友网站认识一个叫彭某露的女子,并互换了QQ号码及微信号,每天都通过QQ号或微信聊天,并告诉彭某露他是80年出生的,还没有结婚,后发展成男女关系的网恋。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森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刑罚。公诉机关指控邓某森的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应予以认定。鉴于邓某森归案后能退清赃款给被害人,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邓某森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2 22:37
好狡猾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7-22 22:39
上网有风险,交友须谨慎
作者: 蛋哒彤    时间: 2015-7-22 22:44
是呀,大家都要小心为好
作者: 蛋哒彤    时间: 2015-7-22 22:44
现在网络什么方式骗子都有,只要自己小心就得了
作者: 蛋哒彤    时间: 2015-7-22 22:44
希望没再有人上当了
作者: 好地方    时间: 2015-7-22 22:45
要小心啊
作者: 红杏出墙    时间: 2015-7-23 23:14
骗子,骗财骗色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7-23 23:41

希望没再有人上当了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7-23 23:41
骗子太多,网络发达给骗子更多机会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7-23 23:49
不要再上当了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7-23 23:49
太轻了
作者: 挚爱太平洋    时间: 2015-8-2 13:31
多点了解下才可以。
作者: 隔壁家林叔叔    时间: 2015-8-2 15:23
小心为好。。。
作者: 笑春风    时间: 2015-8-8 22:17
抵死
作者: 笑春风    时间: 2015-8-8 22:17
抵死
作者: 笑春风    时间: 2015-8-8 22:18
骗子真多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8-12 09:24
骗子真多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8-12 09:25
女孩子更要小心哦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8-12 09:25
不要过于沉迷于网络的虚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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