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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钦州市警方锁喉夺走房客命(关于孟海事件)《转》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5-9-4 17:53
标题: 广西钦州市警方锁喉夺走房客命(关于孟海事件)《转》
广西钦州市警方锁喉夺走房客命
  事发后钦州警方隐瞒死讯毁灭证据,用防暴警驱走家属
  广西钦州市警方在查房时,采用锁喉、拖打等残忍方式,在不到一个钟头里,将一名30多岁的酒店男房客性命夺走。暴行发生后,警方不但隐瞒死讯,还迅速赶到酒店将民警施暴的监控录像硬盘拆走。面对家属讨要说法,警方置之不理,还滥用防暴警察,将家属驱离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办公室。
  南珠派出所连续多名锁喉
  事情发生在2015年8月21日。广西北流市石窝镇东华村、32岁的孟海,与同伴吴先生,住在钦州市北部湾大道桂海商务酒店的该酒店的401号房里。当天凌晨4时左右,有两个身穿便衣的男子敲开房门,自称公安查房。后来又有一名便衣过来,3人一起将孟海强行带离。
  据吴先生后来描述,当时由于孟海行动迟缓,3名便衣中就有一人扑上来,对孟海进行锁喉。3个人连锁喉带拖打,将孟海拖进酒店电梯。发现情况不对的吴先生当时大喊:“这样搞会死人的!”但没人理会他。吴先生要跟去看时,电梯门已关闭。等电梯升回4楼时,吴先生发现电梯内散落着孟海的钱及钱包。
  当吴先生追下一楼时,发现这3名便衣还在继续对孟海锁喉、殴打。在拖打至酒店门外数米时,孟海被双手反铐。在便衣松手后,孟海已无法站立,倒地蜷缩,失去知觉。吴先生赶上前呼唤孟海,对方已失去知觉,无法回应
  在孟海生死未卜之际,吴先生和酒店保安等人,又目睹了这3名便衣警察更加残暴的一幕:他们将昏迷不醒的孟海翻过来,用膝盖撞击,再拖到路边,塞上面包车带走
  事后家属方才知道,当天凌晨对孟海进行锁喉、拖打的便衣,是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南珠派出所的民警。至于3名便衣的身份,有几个是民警,有几个是协警,钦州市警方至今拒绝公布。
  钦州警方隐瞒死讯毁灭证据
  事发当天凌晨4点37分,孟海的朋友何先生接到吴先生的电话,知道孟海被抓后,从钦州市的家中赶到酒店。查找遍了钦州市的巡警、治安大队、文峰派出所,都不知道孟海到底是被谁抓走的。
  当天凌晨5时20分,何先生返回桂海商务酒店,遇到南珠派出所的民警来酒店搜查酒店录像,才知道施暴者正是该派出所的民警。亲友们急于知道孟海的情况,但南珠派出所称“正在处理,不能见人”。
  当天上午11时,孟海的亲友到南珠派出所送饭给孟海,被派出所告知已经给饭孟海吃过了。亲友们一直在派出所等到下午4点多,都没有孟海任何消息。知道当天晚上6点35分,南珠派出所才告知孟海的妻子施玉艳,孟海已经死亡。
  孟海到底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死亡的呢?事发后,死者家属查找了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证实警方隐瞒了孟海死在派出所的事实、隐瞒了死亡时间长达13多个小时。
  据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接诊医生、接诊记录显示,在南珠派出所强行拖走孟海后不久的凌晨4点36分,120就接到一个手机号为13737763601的报警电话。医生在两分钟后的凌晨4点38分出诊到南珠派出所。4点42分发现孟海光着上身躺在派出所的水泥地板上,已经没有心跳、呼吸。虽然经过医生就地抢救、又拉回医院抢救,但在8月21日凌晨5点52分宣布死亡。
  这就是说,身体健康正当年的孟海被南珠派出所锁喉、拖打回所里后不久,已经死在了派出所里。
  更令人发指的事情还在后头。因为桂海商务酒店记录了南珠派出所民警施暴的过程,在孟海死亡当天上午7时30分,民警就赶到酒店,在不开具任何扣押凭证,就将酒店的监控录像主机硬盘强行拆走。当天晚上八九点才将硬盘送回,还要求签收单据。酒店人员发现监控录像已被删除,便找来技术人员想恢复数据,但发现警方送回来的硬盘,竟然被调包了,警方换了一个出厂日期为2015年8月13日的新硬盘
  钦州警方包庇、隐瞒还在继续
  孟海死亡后,家属到钦州市殡仪馆查看尸体时发现,他的喉部、下巴伤痕累累,后背肌肉多处被拖烂,连下阴也被踢打得伤痕累累。
  当晚执法者是谁?孟海是如何死的?家属多次到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南珠派出所讨要说法,但没有一个人理睬,也没有任何人称要调查、公布案情。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甚至出动防暴警察,将来要求给个调查结果的家属强行驱离。
  家属们后来听警方称,孟海当晚是涉嫌嫖娼才被抓的。据同房的吴先生称,当晚确实有一名女子来找孟海后离开。家属们质疑,如果真是嫖娼,那么从该女子来到房间在离开,孟海立即被抓,也不排除南珠派出所为了罚款创收,而有与卖淫女联合“钓鱼执法”的嫌疑
  按照《治安处罚法》,如果孟海真的嫖娼了,也只是违法,而不是犯罪,按照法律罚款最多不过3000元,并可以处以治安拘留,根本就不至于因此而丢了性命。相反的是,残害了孟海生命的这些披着狼皮的警察,才是真正的犯罪。他们犯的是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毁灭证据罪。
  作为亲属,我们还获悉,除了孟海被非法剥夺生命,在钦州市警方的追逃行动中,也有两名逃犯死于非命。我们在悲痛之余,也相信党委、政府会严惩这些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检察机关会依法查处这些对群众生命健康权严重侵犯、践踏法律的警察,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精神。在此,我们家属也提出如下处理要求:
  1、钦州市公安局局长唐斌疏于对队伍的管理,应向钦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保证今后不在发生执法害民的事件;
  2、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潘新峰必须引咎辞职,行政降低处理,并调离公安队伍;
  3、南珠派出所所长、当晚参与殴打民警、毁灭证据民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成立专门工作组,彻查事件经过,对死者家属通报调查结果,及时进行赔偿安抚工作。
  目前,对于孟海的死亡,我们家属已申请南方医科大学进行法医鉴定,我们也恳求当晚所有目击了事件经过的有良知的市民们,踊跃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还孟海予生命的尊严,还法律予尊严
! 

       死者妻子:施玉艳   
     联系邮箱:3354276540@qq.com
  2015年9月4日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5-9-4 17:56
如此惨绝人寰的手段,说是执法人员,都不敢相信,比流氓痞子还恐怖!公道何在!!!
作者: 意在笔前    时间: 2015-9-4 18:11
真是无法无天了,  现在社会镇tm黑暗。
作者: 意在笔前    时间: 2015-9-4 18:12
一定要严惩他们  恶人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5-9-4 18:13
意在笔前 发表于 2015-9-4 18:11
真是无法无天了,  现在社会镇tm黑暗。

对于我们平民,这样的黑暗太多了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5-9-4 18:14
意在笔前 发表于 2015-9-4 18:12
一定要严惩他们  恶人

恶有恶报
只是时辰未到
作者: 飘落云    时间: 2015-9-4 18:29
 事发后钦州警方隐瞒死讯毁灭证据,用防暴警驱走家属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9-4 18:30
不是吧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9-4 18:42
这不是执法是要人命,太残忍了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9-4 18:47
男人们要嫖娼的注意了有这样的下场。哈……
作者: 永远微笑    时间: 2015-9-4 18:59
这真是我们最敬畏的人民警察所为吗??!!!不敢相信
作者: 三角仔    时间: 2015-9-4 19:19
不可信,这仅是死者家属一方之词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9-4 20:04
不是好可信的事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9-4 20:05
这都是家属一方的讲法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9-4 20:06
要有权威部门的公布为准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5-9-4 21:10
三角仔 发表于 2015-9-4 19:19
不可信,这仅是死者家属一方之词

确实,凡事没有确凿证据都很难完全服众,所以人家很聪明很有经验,第一时间把拍下了一切过程的酒店录像销毁了,现在只有等尸检报告出来。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5-9-4 21:10
夜猫 发表于 2015-9-4 20:04
不是好可信的事

确实,凡事没有确凿证据都很难完全服众,所以人家很聪明很有经验,第一时间把拍下了一切过程的酒店录像销毁了,现在只有等尸检报告出来。
作者: 爱清唱☆新苗    时间: 2015-9-4 21:20
太恐怖了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5-9-4 23:00
平民如蚂蚁,连生存的权利到无法选择
作者: 画中有你    时间: 2015-9-5 00:09
好吧,我就等看结果。
作者: 画中有你    时间: 2015-9-5 00:09
  关注关注

作者: nothing    时间: 2015-9-5 00:21
执法人员  滥用权力  暴力杀人
作者: nothing    时间: 2015-9-5 00:21
差评!!!!!!!!!!
作者: nothing    时间: 2015-9-5 00:21
踩贴  ·
作者: 月季花    时间: 2015-9-5 02:02
如果是警方暴力执法必须要严惩, 如果是别的原因那还得等待真相的公布。
作者: 酒壶已空    时间: 2015-9-5 03:31
怎么看也不像是执法,而是夺命杀手,玷污警察二字,惨绝人寰,和鬼子无异,保持队形
作者: 老彭    时间: 2015-9-5 07:21
他死的好冤啊!
作者: 画中有你    时间: 2015-9-5 07:23
恶人啊~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9-5 17:47
如果在十多年前出现此事件纯属正常,但在今天则显得非常之黑暗了,这不是偶然事件,而是该警方一直存在的执法方式,以前不出人命而今次则弄巧反拙了!强烈遣责如此不人道的执法,即使是对一个罪恶万分的凶徒,都不能如此动武,无论犯何罪在未被法院定罪之日都只能疑犯,只能带走协助调查!钦州市警方,好好的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吧!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纪知识培训,防止下次再出现此类事件!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9-5 17:52
太可怕了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9-5 17:55
按法律判刑警察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5-9-5 20:07
实在是太过分了!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5-9-5 20:08
老百姓就这样子,能给个说法吗?
作者: 杰仔杰仔    时间: 2015-9-6 01:09
坚决严惩这些凶手!!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9-6 07:28
可恶
作者: 蛋哒彤    时间: 2015-9-6 12:16
这样的执法人员,配做警察吗
作者: 蛋哒彤    时间: 2015-9-6 12:17
手段还残忍过流浪汗
作者: 蛋哒彤    时间: 2015-9-6 12:18
希望上一级做出公平的处理
作者: 青青    时间: 2015-9-7 09:19
顶顶  让更多人看到
作者: 星光灿烂    时间: 2015-9-7 19:54
不明确真相,我想听听警方的回答后再作评论。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10-2 01:12
一直都在看媒体网的民生问题,很有良心的网站,希望能一直持续下去,加油!
作者: 大漠吹烟    时间: 2015-12-10 11:06
历史总会有惊人的相似!当武装JC沦落为对内广泛使用的工具的那个时刻起,身上曾经的荣光便将渐渐褪去。见光死的黑恶势力不可怕,混迹在内部滥用国家公权的腐败分子才是共和国的蛀虫,他们就像病人体内的癌细胞那样潜伏,疯狂掠夺资源恶性繁殖生长,夺人性命。
作者: 少虎    时间: 2015-12-31 13:01
不错。值得学习啊,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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