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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初尝毒品后 主动投案自首 [打印本页]

作者: 妞妞的爱情    时间: 2015-11-11 13:39
标题: 男子初尝毒品后 主动投案自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1日讯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晋江男子吴某在初尝毒品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原来,今年31岁的吴某在10月底的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一男子,二人当场把酒言欢,甚是投机。该男子听闻吴某近段时间因工作上的问题而烦恼时,便称有个“好东西”可以让他暂时忘却忧愁。随后在吴某的追问下,该男子表示这东西就是毒品。该男子让吴某带点回去,有烦恼的时候再试试。在一番花言巧语下,吴某顾及情分便带了些回家。

11月2日,吴某因工作问题心情烦躁,于是便偷偷躲在房里吸食了毒品。事后,吴某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担心被家人知道。随后,他主动到晋江罗山派出所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

鉴于吴某为初次吸毒且没有成瘾,同时又有悔改的表现,民警依法给予他治安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 maybe_uright    时间: 2015-11-11 20:11
毒品还是千万不能碰的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11-15 16:38
路过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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