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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8年的刘忠林等到460万元国家赔偿:对办案人员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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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9 01:35

正文摘要:

背负28年故意杀人罪名的刘忠林,1月7日上午拿到吉林省辽源市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这份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辽源市中院与刘忠林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刘忠林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60万元,包括无罪羁押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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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 发表于 2019-10-27 09:18
沉冤得雪法律的眼睛是明亮的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19-10-26 10:55
道歉赔偿已经是无奈之举了
吴凤丹 发表于 2019-10-24 17:35
被蒙冤这么多年,真是可怜啊
杨子颖 发表于 2019-10-24 13:56
美好年华都给耽搁了
李如 发表于 2019-9-25 09:49
要他们为当初的不负责任付出代价
杨子颖 发表于 2019-9-25 06:42
足以毁掉人的一生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19-9-11 09:15
必须追责!
杨子颖 发表于 2019-9-11 06:48
荒废了一生,要赔偿
风雨同路小龚 发表于 2019-8-31 08:31
必须问责到底,害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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