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号凌晨1点左右时分,在茂名化州市北岸兆康广场路口的红绿灯往北京桥方向处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
据称,一辆怀疑酒驾的小车从后面撞上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司机年龄大约在40、50岁左右,男性,在被路人发现时已抢救无效死亡,在4点多时家属来到现场,痛哭不已。
而小车司机当场肇事逃逸,现在全城在寻找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希望知情者能提供线索帮助寻找肇事逃逸车辆!同时也呼吁肇事司机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有线索请致电13640837471,万分感谢!
肇事逃逸有何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肇事逃逸对受害人更是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或许事故发生后。肇事逃逸对受害人更是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或许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仍旧有获救希望,如果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就有生还的可能,事故后逃逸无疑是比事故本身更为恶劣的行为,肇事者将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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