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驻东莞记者 王海荣 通讯员 黄彩华)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副局长,以许诺帮人迁移户口、办理房产证过户等为幌子,多次索要受害人“好处费”高达十几万元。9月9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将于本周四开庭审理陈某胜涉嫌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11月1日11时许,41岁的陈某胜带女友到东莞市虎门镇某卫生站找龚先生治疗颈椎病。期间,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并向龚出示事先伪造的人民警察证,称可以帮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龚信以为真。11月3日11时许,陈再次来到该卫生站,许诺以3万元帮龚迁入3个户口,龚即让其妻将3万元转入陈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后陈又以需要送礼为由向龚索要了3500元。得手后,陈逃离现场。破案后,公安机关起回的1000元已依法发还龚先生。 2012年11月12日,罗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并许诺帮罗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罗信以为真。后陈先后两次以活动经费、陪领导吃饭等借口向罗索要了5万元。得手后,陈将所得赃款挥霍殆尽,罗先生发现被骗即报案。破案后,被骗财物无法拿回。 2012年12月初,邓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以同样的谎言骗得邓的信任。12月10日,邓先生邀请陈在一家饭店吃饭。期间,邓请求陈某胜为其办理深圳市某填土证,许诺事成之后给陈100万元报酬,陈当场答应。12月16日,邓先生致电陈商议办理填土证的事情,陈即以此为由向邓索要5万元前期经费。邓答应给钱,但要求知道陈的姓名。陈则谎称自己叫“陈成枝”。细心的邓先生回去后,通过网上对比,发现陈某胜的身份不实。第二天,邓先生再次邀请陈某胜到上述饭店吃饭。饭后,邓先生让陈某胜签写收条。陈某胜以“陈成枝”的名义签写后,邓即与附近等候的朋友一起,将陈扭送公安机关。(转自腾讯网) http://gd.qq.com/a/20130910/0036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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