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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区福华市场北侧的公共停车位被“商铺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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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09: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少司机都有这样的经历:好不容易找到公共停车位,却无法停车。因为空车位被锥桶、板凳等“霸占”,更有甚者直接写上“商铺预留”的字样……这种行为不仅给市民停车造成不便,还影响市容。



近日,有市民反映,市区福华市场北侧的公共停车位被人写上“商铺预留”的字样,此举有违文明城市的创建,希望有关部门出面管理一下。
福华市场北侧人行道的几个摩托车停车位,被人写上“商铺预留”字样。
  经茂名晚报记者走访,市民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在福华市场北侧附近的商铺旁,有几个公共停车位被人用白色颜料写上“商铺预留”四个大字,让公共停车位成为私人车位。“个别沿街商铺为了方便自己经营,私自将商铺旁的公共停车位当作私人停车位,致使我们有车位而不能停车,真是有苦难言。”一位来福华市场买菜的市民愤愤不平地说。

  对于这种霸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市民黄小姐说:“本来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方便市民,现在反而被个人私自占用。希望这些霸占车位的人能够提高自身的文明意识,才能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据悉,道路上的临时停车位属于城市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个人或者单位所有。根据《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施划或者铲除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内有序停放车辆,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妨碍他人停车。(茂名晚报)


文字:李茜
图片:岑稳
编辑:朱昭君
初审:何康源
终审:朱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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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8 18:43 | 只看该作者
霸占车位必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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