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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药房面罩售价竟超进价六倍 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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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16: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防疫物资是疫情管控的关键环节。疫情发生以来,南京市溧水区依法查处了两起防疫物资违法行为,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的平稳有序。
【防疫物资未明码标价 罚款一千元】
8月1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当地的益寿药店销售防疫物资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周斌表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在销售防疫物资面罩的过程中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随即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药店现场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一千元。”
【面罩售价超进价六倍 已立案调查】
8月3日,溧水区执法人员在对当地的雨晴大药房例行检查时,发现药房的面罩、酒精凝胶等防疫物资,其销售价格要超出进价三到六倍。
周斌表示:“当事人药房销售的防疫物资面罩进价4.5元,系统显示售价20至28元不等,酒精凝胶进价13元,明码标价售价38元。”
执法人员认为,雨晴大药房在疫情期间,存在推动防疫物资价格上涨过快的违法行为,目前已对该药房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包括溧水区在内,南京市公布了8起防疫物资典型违法案例,包括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产品过期、外包装标签内容不完整,涉及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面罩、酒精凝胶、无菌敷贴以及体温计等等。
市民朋友如果发现药店、超市存在防疫物资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 江苏交通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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