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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人买养老保险缴够15年就能领养老金?人社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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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3 1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工作,昨日,茂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上线《民声热线》直播节目,介绍该局主要职能、工作亮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和发展计划,就参保对象和途径、缴费方式和标准、社会保险关系业务、养老保险业务等热点问题予以回应和解答。
01养老保险

节目中,有关养老保险的问题,茂名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指的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条件,与参保不参保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社保法》规定,只要就业就应当参加社会保险。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到满15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需年满55周岁,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且年满50周岁时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按年满50周岁执行。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参保人,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目前,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9个档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另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政府全额代缴每人每年120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02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在广东省内参保地发生变化时,怎样把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或转出茂名?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规定,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需再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主动合并归集参保人在我省的养老保险缴费,无需参保人办理转移业务。


0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疫情下,失业了怎么办?

该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失业保险金具体领取条件,并提醒市民失业保险金是有领取期限的,超过了期限就无法继续领取。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挂钩。失业人员缴费时间1至4年的,每满1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04工亡待遇

据介绍,“五险”中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其中,工亡待遇又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工亡待遇。如果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携带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折),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并做出承诺,提出注销登记和死亡待遇申请,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申领一次性死亡丧葬补助。
来源:茂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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