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通报曝光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2017年以来,茂名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将纪律监督贯穿于精准扶贫始终,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现将近期查办的5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茂南区公馆镇周坑村原村委委员周国洪违反群众纪律,在政策扶持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3年,周坑村委会以扶贫互助协会的名义向省财政部门申请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资金到账后违规将其借给村干部亲友。周国洪妻子钟某兰和儿子周某杰分别借1.5万元,至处理时尚未归还本息。周国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周国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电白区沙琅镇渡头村原村委会副主任李锦辉收取贫困户泥砖房改造款“好处费”及骗取种粮补贴的问题。2010年至2013年,李锦辉利用职权收取贫困户泥砖房改造款“好处费”人民币1.3万元;2008年到2014年,李锦辉虚报种粮补贴面积骗取种粮补贴款2.58万元。李锦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信宜市池垌镇西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略截留村民危房补助款和收受“好处费”的问题。2012年,黄略截留村民邱洪娟的危房改造款5千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08年至2013年,黄略在协助上级部门发放村民房屋全倒户救灾款和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次收受村民“好处费”共计2.4万元。黄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高州市泗水镇下村原村委委员赖日生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危房改造款问题。2010年至2012年,赖日生在协助政府开展危房改造的工作中,利用工作便利,以其妻子邓某钦的名字申请骗取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建设资金及茂名市配套补贴资金,共计1.25万元。赖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化州市文楼镇垌生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华英伙同本村民委员会其他工作人员侵吞、索要扶贫资金的问题。2013年底,谢华英伙同本村民委会其他工作人员共同侵吞扶贫资金7.7万多元;2014年5月谢华英伙同该村民委会其他工作人员共同索要扶贫资金2.4万元。谢华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以精准监督、严格执纪、铁面问责力保脱贫攻坚。紧盯扶贫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的严惩不贷。加大问责力度,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同时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茂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