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执行日记 25 November 2018 今天是星期日,执行二庭全体人员整装待发,他们又有什么行动呢? 三个小时后 他们在贵子镇的一个街角 截停了一辆货车 这又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放
引发纠纷 曹某一直在信宜贵子镇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从事搭客工作。2017年8月25日,曹某搭乘申请人张某携带自产的花生往邻镇的榨油厂榨油,张某在下车过程中不慎跌落路面受伤。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到信宜某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因医疗费、护理费等造成张某经济损失共计37439元。张某多次试图与曹某进行协商解决此事,但曹某始终坚持认为张某的受伤是因为其自身年老及疾病造成的,拒绝承担相关的责任。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判 经审理,曹某在不具有客运资格的情况下用货车载客,张某在明知存在危险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搭乘其货车,双方应共同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法院认为曹某应承担张某损失的60%,张某自行承担其损失的40%。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曹某赔偿22463.6元给张某。 拒不执行 判决生效后,曹某一直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多次催促无果,申请人于2018年9月27日向信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曹某经常驾驶货车在外,执行法官刘尚进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都不见其踪影,打电话给他敦促其自觉履行赔偿义务时,被执行人总是采取敷衍的态度,以各种借口搪塞法官。 为了尽快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了解到,在每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被执行人仍然在贵子镇驾驶其货车从事搭客工作,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周日到贵子镇的街上去拦截被执行人。
11月25日下午,执行二庭的执行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在贵子街的两个路口“等待”被执行人的出现。 下午4时,一辆蓝色轻型仓栅式货车出现在街头的转角处,执行人员马上根据其车牌确认该车正是被执行人曹某的。于是,执行人员迅速开车过去,截停了这一辆等待已久的蓝色货车,驾驶这辆货车的也正是被执行人曹某。
为了不影响街道的交通,执行法官决定让被执行人把车开到镇政府的停车场再处理案件。执行法官一打开货车的车门,一个蛋糕映入眼帘,经询问,今天刚好是被执行人的父亲的生日,他赶着拿蛋糕回去给父亲庆祝生日。
在贵子镇政府的大院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通过沟通协调,申请人表示只要被执行人当天现场履行赔偿义务,他将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理与人情
被执行人在履行完赔偿义务后,急急忙忙地驾驶货车离开了。 但是, 他不知道的是, 其实,在执行员的资料袋里, 还有一份早就准备好的法律文书, 他们,始终没有拿出来, 那就是, 《拘留决定书》
执行法官原本决定,在执行现场如果曹某依然是采取敷衍的态度拒绝赔偿,他们将对其直接实施司法拘留,以敦促其履行义务。 但是,在看到那个蛋糕之后,执行法官决定不直接对其进行拘留,而是尽可能通过释法教育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从而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让被执行人实现为其父亲庆祝生日的愿望,以尽到人子之孝,共享天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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