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色 李某某,男,40 岁,大专学历,2010 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2011 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通过网络认识年仅 19 岁的被害人胡某某,虚构自己是国家公职人员,一番花言巧语骗取胡某某信任,二人从线上发展到线下。几个月后胡某某怀孕,半年后两人结婚并育有一女。 婚后李某某不仅不务正业,还变本加厉,向岳母、舅父等多名亲属宣传自己在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政府工作,宣称自己是农业局局长、建设局局长甚至是副县长,为了增加可信度还伪造了公职人员任职文件。 骗财 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且大吃大喝、赌博成性的李某某,为了维持其体面的生活,在 2013 年至 2016 年期间,虚构修路等政府项目以投资、收取保证金名义,骗取岳母 10 万元、舅父 6 万元、舅父的舅父 22 万元。同时期,李某某用同样的手法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近 50 万元。2016 年胡某某发现李某某无耻行径后与其离婚。2017 年至案发,李某某还相继骗取其他 3 名被害人 16.6 万元。 狡辩 到案后,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故意予以否认,把自己塑造成受害人,并将责任推卸给身份不明的第三人,对诈骗资金用途和去向交代含混模糊。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证据、引导补证,排除其无罪的辩解,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并建议从重处罚。 警示 本案中李某某并非才貌出众、口若悬河之人,伪造的文件也粗制滥造假的明显,却还有如此多的被害人上当受骗。检察官提醒大家,不要将关系、金钱视为可以通往成功的捷径,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办事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资阳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