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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真孝与伪孝(以下文章来自转载,作者杨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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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0: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杨支柱

“郭巨埋儿”是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二十四孝图》中的一个故事,我知道这个故事是从鲁迅的书里看来的,《朝花夕拾》单行本和《鲁迅全集》里都有。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鲁迅全集》 第二卷第255-256页,人民文学1981年版,1996年第3次印刷)

这故事相当可疑。第一是不合常情:如果郭巨真的把儿子埋了,奶奶忽然不见了心爱的孙子,而且是那么小的孙子,能不疑心?一旦了解真相,哪怕骗她说只是为了节省一份口粮而送人了,她活得不是比“减食与之”更难受吗?如果把财产留给弟弟,又不要弟弟分担奉养母亲的义务,那就更不合常情——兄弟平分父亲遗产或兄弟分担供养母亲的义务理所当然,只是不符合不近人情的道德高标;难道杀掉亲生儿子不比兄弟平分父亲遗产或兄弟分担供养母亲的义务更败坏人伦?第二是来历不明。刘向《孝子传》早已失传,后人辑录的所谓刘向《孝子传》各有不同,传递失误与故意作伪的嫌疑都难免。看《鲁迅全集》该文后面的注释就更让人糊涂了:一条注释说郭巨是晋代人,另一条注释说刘向是西汉人;我感觉就像司马迁在《史记》里描写“关公战秦琼”。第三是这则故事也根本不是在弘扬孝道,相反是在鼓吹大不孝!

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许多人对这话并不理解,特别是那些把养老与养小对立起来的人。人生本是一场接力,上一代养儿女,下一代也要养自己的儿女。大致说来下一代养儿女的付出会比上一代养儿女的付出更多,这样家族的血脉才能延续,人类社会也才能不断进步。所以孝者必慈,慈是大孝。“养儿防老”并不是经济上的供养甚至也很少涉及生活上的照料,因为古代医学落后,人均寿命短,病倒后通常活不了几天就见老祖宗去了。“养儿防老”的“老”,其实就是“死”。至今中国农村许多地方仍然把一个老人的死亡称为谁“老掉了”。“防老”,就是“送终”。让老人拉着儿孙的手离开,感到后继有人,自己的血脉在一代接一代传下去,这才是孝道之首。老人当年为什么要养儿女?除了天伦之乐,也有对永恒的追求。常人不会幻想肉身长生不老,对永恒的追求或导致宗教信仰,或导致生儿育女,两者通常并行不悖。只有儿女再养儿女,“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这条路径上对永恒的追求才能实现。一旦儿女不养儿女,自己当年花费那么多心血养儿女的一个重要目的就会落空。只有把代际关系看成一场无止境的接力而非施恩-回报的人,才能真正明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含义。

我甚至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仅仅是儒家学说,而且是一种普适价值。因为世界各国都把供养未成年子女规定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把供养年迈父母规定为成年子女法定义务的不算太多。如果上有老、下有小的人发生供养困难无法兼顾,养小应当优先是不言而喻的,无论是基于小孩的无法自立还是基于老人的来日无多,无论是为了家族的血脉传承还是为了整个人类的未来。

像郭巨埋儿这样的做法不可能是儒家提倡的孝道,表面上是孝顺的极致,实际上是最大的不孝,何以感动上苍?如果这个故事不是编入通俗教育读物《二十四孝图》中,而是由李宗吾、王朔这样的讽刺高手写出来,我很可能把故事的主旨看成对违反儒家中庸之道走极端的尖锐讽刺,而非弘扬孝道。当然,作为讽刺,可能要稍微改变一点,譬如给点铺垫或其他事情上的夸张让人怀疑郭巨的虚伪,或者最后点明整个故事不过是郭巨的黄粱一梦。

如果“郭巨埋儿”不是编故事骗人,而是真有其事;那么郭巨就更可能是个超级大骗子——那坛金子作为家庭的主要财产,被郭巨这个代亡父掌家的长兄给私藏了,不便拿出来用,为此郭巨制造了埋儿养母感动上苍的骗局,结果是儿不用埋,贪污的兄弟共有财产也洗白了,还上了孝顺父母的牌坊。这样理解,不是更合情理吗?

郭巨这样一个孝功练得已经走火入魔的疯子被通俗读物当作道德范本,是耐人寻味的。它表明儒家传统所提倡的孝道在实践中通过长期登峰造极的虚假宣传已经发生变异,变异后的假孝道把父母特别是父亲对儿女的权利绝对化,竟然到了可以将无辜的3岁小儿活埋的程度,大月份堕胎自然就更不在话下了。变异后的假孝道还虚构了一个老、小争食的困境(因为郭家并没有穷到奶奶和孙子必须饿死一个的程度),并赋予社会中坚以牺牲晚辈生命、让长辈活好的道德义务。

尽管作为个案的“郭巨埋儿”不过是个传说或骗局,但是整个种族的“郭巨埋儿”却正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上真实地上演。正是“郭巨埋儿”这样的假孝道为计划生育控制孩子出生扫平了道德障碍。大量的父母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或免遭巨额罚款、牵牛扒房而“自愿”堕掉了自己的孩子,累计至今至少已有四亿,其中只有少数是政府直接强制的。计划生育的前提是虚构的老、小争食,因为从1962年重提计划生育(党国第一次大事宣传计划生育是1957年前后)到现在,中国大陆人的生活水平可以说一直在螺旋式地提高,并不存在不堕胎就要饿死人的问题。计划生育的价值观念就是长者优先,为了长者活得更好可以戕害后代的生命。整个计划生育就是“郭巨埋儿”的国家版!

假如没有出现“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的奇迹,郭巨埋儿会导致什么结果呢?郭巨弟弟的儿子不但要供养自己的父母,还要供养郭巨夫妇,其养老负担比当年郭巨养母时加倍地沉重。郭巨的侄子将真的面临养老与养小不可得兼得的难题。本来没到老、小争食的程度,正是“郭巨埋儿”导致了老、小争食的事实。可以想象,在郭巨这座道德丰碑的阴影下,他的侄子将做出什么选择!他的侄子将活埋自己的所有孩子,供养自己的父母和伯父母。最后郭巨的侄子老了,无人供养,被野狗吃了。

几十年的计划生育,已经使整个中国面临同样的困境。我们一方面用征缴所谓“社会抚养费”的名义对每年上百万逃脱了强制堕胎的“超生”孩子进行经济上的追杀,另一方面从官方到民间几乎所有的人都赞同提高年迈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失独”父母的特权待遇,也就是说要用官府的权力和民间舆论正在共同压迫郭巨的侄子优先供养伯父母。华人作为一个种族,正在重蹈“郭巨埋儿”和郭巨侄子被野狗吃了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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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00: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说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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