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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无证驾驶汽车上路 一大队火眼金睛及时查获
2016年2月16日下午两点,一大队民警在市区路段进行执勤与巡逻,执勤过程中,在市委门前路段发现一台用迷彩布遮挡前后号牌的小型汽车,从西往东方向行驶。民警远远望去,发现驾驶员外表略带稚气,推测大约年龄为16、17岁左右,很可能是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事态非常严重,引起民警的关注。随后马上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截,示意车主靠边停车,并要求提供其驾驶证及行驶证等车辆证件,该车主面对民警的突击检查,一脸愕然,无法提供其驾驶证及行驶证件。随后,民警将车主带回一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及调查,该车主姓吴,1999年生,年龄17岁,属未成年人,该车是向家人借取来开的,其行为属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吴某因违反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其处1500元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日。
未成年人无证驾车危害性极其严重,由于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发育尚不健全,加之未经过专业的驾驶技能培训学习,随意行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极易酿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规定: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1500元的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请爱惜孩子们的生命,切勿允许孩子们无证驾驶,向危险中迈近,教育他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对孩子们尽好监护责任,共同创造和谐的社会交通安全环境,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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