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望
- 56
- 在线时间
- 28 小时
- 金钱
- 190
- 贡献
- 79
- 最后登录
- 2019-3-26
- 主题
- 56
- 帖子
- 81
- 精华
- 0
- 积分
- 462
- 阅读权限
- 200
- UID
- 1281392
初中生

- 在线时间
- 28 小时
- 最后登录
- 2019-3-26
- 注册时间
- 2018-2-26
- 积分
- 462
- 金钱
- 190
|
(来源:茂名日报)茂名一名男子黎某醉酒后驾车上路,遇到交警查车竟冲卡逃跑。日前,黎某被茂南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
2017年12月7日1时许,黎某酒后驾驶一辆小汽车途经市区双山五路路段时,遇交警设卡查车。因害怕被交警查获,黎某便驾车冲卡逃跑,逃跑过程中将正在执勤的一名协警陈某甲双腿碰伤,并碰撞到另外一名市民陈某乙的小汽车。在场民警迅速处置,随即将黎某抓获。经鉴定,协警陈某甲双小腿软组织碾压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黎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7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黎某家属代其一次性赔偿83900元给陈某甲,又代其赔偿小汽车损失费4300元给陈某乙,陈某甲、陈某乙均对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对其判处刑罚。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在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对其判处刑罚。黎某一人犯数罪,应对其予以数罪并罚。
鉴于黎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并能当庭认罪,且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下一审判决:被告人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总和刑期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