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拟立法对“五类车”实施“五禁”,包括在全市范围内禁售电动车、规定区域禁售摩托车而备受关注。广州市相关部门11月1日就该条例举行听证会。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真不知道广州市政府究竟想干什么、到底在干什么、最终要干什么,笔者对此提出了十个疑问:
一问:立法依据是什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法理上看,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摩托车,只要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交通工具,政府都无权禁止销售、上路。因为政府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民众的出行权和选择合法交通工具权利,而非滥用权力去限制市民的权利。
二问:市场作用咋发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市场决定作用看。电动自行车从1998年产销量5.8万辆,发展到如今社会保有量达2亿多辆,这说明其有旺盛的生命力,得到了市场认可。国家既然已经许可生产,而广州却禁止销售,这相当于设置地方行政许可,有悖市场经济原则。
三问:便民利民怎么办?
人民政府当时刻想着便民、利民、惠民。电动自行车既是交通工具,也是谋生工具,电动车具有节能,省力、低碳、方便、快捷、经济等特点,深受广大百姓的亲睐。国家一直提倡便民利民,而广州市政府县相关部门为方便管理和行政,忽视便民利民的实现形式,把广大人民最基本的交通愿望毁灭了。
四问:节能减排还做不?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节能减排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更少的化石能源,排放更少的二氧化碳的交通工具,呈现巨大社会效益。电动自行车作为低碳、环保、便捷的绿色节能交通产品,符合低碳发展的时代潮流,有效缓解气候环境污染问题,而广州政府“五禁”则是倒行逆施。
五问:政府公信在哪里?
电动自行车如今已走入千家万户,其销售商也是层出不穷,路上行驶的更是比比皆是。商家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而当初投资时,没有哪个部门不允许销售,如果现在禁止销售,政府公信力在哪里?如果因政府仓促立法,或者相关政策朝令夕改,而不能令行禁止,政府公信力又在哪里?
六问:管理智慧何处显?
广州市政府禁售做法毫无科学依据,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与电动自行车也无必然联系。广州市政府需要做的是按照国家法律,或创新方法,加强对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交通工具进行规范管理,而不是因地方公安“小儿”难做,就简单“一刀切”,拒绝在管理上花心思、动脑筋,这是典型的懒政怠政做法,该究其责。
七问:专业知识真懂吗?
当下社会上不少人对蓄电池行业和产业不够了解,容易生误解。其实,只要在生产、销售、回收环节处理好,就可防、可控、可治环境隐患。同时,我国废旧蓄电池回收体系逐步完善,很多地方已有成熟经验,需政府大力推广。广州市政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既不懂蓄电池相关专业知识,又不分青红皂白,乱找依据,乱扣帽子,似乎有点贻笑大方。
八问:公共交通可够用?
广州公共交通网络再怎么完善,肯定会有地方地铁不方便,公交车也少,甚至打不到的士。像这些公共交通目前覆盖不到的区域,人们出行主要还是靠电动自行车。一旦禁行了,这里的百姓如何出行?即使广州所有地方公共交通全面覆盖,那么所有的人都将涌进公共交通工具,使交通更加拥挤,甚至超过承受极限而瘫痪,广州市政府的公共交通真的准备好了吗?
九问:负面效应曾考虑?
市民出行的刚需不会因禁售而消失,注定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私人交通工具仍有市场。如果禁售电动自行车,只会让守法经营的店铺关门、销售商破产,无牌无证的店铺将会大行其道,不仅增加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而且电动自行车用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导致双输的局面。此外,拥有合法执照的、数以千计的销售商库存和居民拥有的电动自行车,谁来回收?谁来补偿?
十问:尊重民意真实么?
据新闻报道称广州禁售电动车的听证会,到会的共有16名代表,原定18名,有2人缺席。到场的16名听证代表中,8人赞成禁电,6人反对禁电,还有2人中立。本人认为,这些代表都是政府邀请的,用一句流行的话说就是“你懂得!”应该让所有网民投票,看真正的民意到底是什么。广州市政府,你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