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份的一天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一房管所的王照强正在单位上班,离婚一年多的前妻张向华又来闹了。王照强在心里暗暗叫苦:“又是这个冤家!真是阴魂不散啊。” 原来,时年41岁的王照强一年前因感情不和与妻子张向华离了婚,留下14岁的脑瘫儿子王阳以及80岁的老母亲与他一起生活。因为儿子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所以,当初两人离婚时,张向华同意净身出户,把全部家产、包括王照强多年前在单位分得的一套位于郑州市德成街的50平米的老房子留给爷儿俩,而王阳则由王照强独自抚养。 但是,两人离婚刚刚半年,张向华便得知:王照强的老房子要拆迁了!根据业主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他可以在郑州最好的地段之一——管城区熊耳河安置小区分得一套安置房,面积120多平米,按照郑州市当时的房价,这套房子可以卖到80万元以上!张向华本来就没有固定工作,离婚后生活更加拮据,她马上意识到自己当初放弃住房的做法真是吃了大亏!于是,近几个月来,她一直给前夫王照强打电话并多次到他单位闹事,要求重新分割房产。 王照强当然不希望自己即将分到的大房子,再分给前妻一半。但是让他苦恼的是,两人当初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张向华只是口头同意放弃财产,并没有将该条款写在离婚协议上。所以,现在张向华反悔了,王照强又拿不出当初她放弃财产的任何证据,依照相关规定,她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王照强只能采取拖延战术,好话说尽,尽力先稳住张向华,可张向华依然不松口。 当天晚上,王照强唉声叹气地回到家中后,她的同居女友刘淑芳见他闷闷不乐,忙询问原因。王照强便将前妻要求分割房产的情况向她和盘托出。 刘淑芳当然支持男友不顾一切保住房子,于是,拼命给他出主意。见刘淑芳如此关切自己,王照强突然眼珠子一转,说:“有了!咱们跟张向华玩个金蝉脱壳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怎么个金蝉脱壳法?”刘淑芳不解地问。 “就是我先给你打个假欠条,然后再以欠账还不起钱为名将房产过户给你。反正我们是要结婚的,房产过户到你名下,房子还是我们的。即使张向华以后知道了这件事,房子也不在我的名下了,看她还分割什么?”自以为找到“保房捷径”的王照强得意地说。 然而,兴奋过后,他又像泄了气的皮球般蔫了:“那样一来,我的房子不就是成了你的房子了?”在房产部门工作多年的他,自然明白房产过户的意义。 “傻瓜,房产在你名下还是在我名下不都一样吗?我人都是你的了,房子还会不是你的?”见男友不放心,刘淑芳甜甜地笑着给他吃了一剂定心丸。 刘淑芳与王照强同岁,在郑州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上班,深谙房产上的道道。3个月前,两人通过征婚认识后,很快建立恋爱关系。刘淑芳虽徐娘半老,却风韵犹存,且性格比前妻温柔多了。王照强对她一见钟情,认识不久两人就同居了。 对于这个“金蝉脱壳”保房子的妙计,王照强虽然感觉有些欠妥,但是随着安置房竣工日期日益临近,再加上当时正与刘淑芳沉浸在蜜月期的他,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保住房产,所以,他决定马上依计而行。 2011年11月4日上午,王照强亲笔书写了欠条一份:今借刘淑芳现金陆万叁仟元正,两个月内如果还不清借款,愿将德成街64号51.24平米的房产权转让给刘淑芳。王照强,2011年11月4日。 为了造成确有借款的事实,为以后争执留下凭证,当天上午,由刘淑芳出钱6.3万元存入了王照强的银行卡内。据王照强后来交代,当天下午,他随即又将该笔款项取出,交给了刘淑芳。但刘淑芳并不承认。 那天,刘淑芳还提出让王照强跟她签一个自愿转让其安置房房产的协议书,王照强开玩笑地说:“要协议书可以呀,等结婚后,一分到房子,我就给你办妥所有房屋的过户手续。” 王照强天真的认为,玩了这个“金蝉脱壳”计策之后,前妻张向华就不可能再“讹走”自己的房产了。然而,事情却发生了戏剧化的转变! 2012年的春节前,也就是在王照强给刘淑芳打下欠条两个月后,刘淑芳突然向他提出分手,理由是王照强上有80岁的老母亲,下有一个15岁的脑瘫儿子,她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家庭环境。 对于女朋友的分手要求,王照强一时难以理解:自己的家庭状况,两人同居前就如实告知,而当初刘淑芳并没有提出意见。更何况同居三个月来,两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自己已经将她视为妻子,并先后将三个月的工资以及1.48万元的安置补偿费都交给了她,那可是自己的全部家当啊!所以,王照强坚决不同意分手。并在刘淑芳从自己家搬走之后,仍然找到了她的临时住处,继续与她同居在一起。 其间,王照强对刘淑芳百般呵护,以求再次赢得她的芳心。但是,刘淑芳却铁了心和他分手,并多次要求他离开自己的住处。为此,两人多次发生争吵,并辱骂厮打,矛盾渐渐不可调和。 据后来王照强在公安机关所做的证言,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12点多,正在睡梦中的王照强突然被刘淑芳及其带来的几个男人从床上拉下来,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刘淑芳又拿起纸笔,以原来欠条丢失为名,逼迫王照强再次给其打欠条。当时,为了保命,王照强只好按照刘淑芳的意思,再次为她打了一个6.3万元的欠条。随后,王照强被赶出了刘淑芳家门。当天,王照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是,因为刘淑芳拥有他的多张欠条,派出所也查不清真假,最后以经济纠纷为由建议两人找法院解决。 2012年春节刚过,已经失去女朋友的王照强再遭打击: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突然打来电话,说刘淑芳拿着他之前所打的两张欠条已经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他归还欠款13.0604万元。 在案件审理期间,尽管王照强使出浑身解数,并聘请律师应诉,但是因为刘淑芳拥有他亲笔书写的两张欠条,且有银行卡的交易明细,以及在同居期间保留的王照强亲笔签字的房屋安置协议等证据在案佐证,而王照强却拿不出支持其主张的任何证据,最后,人民法院还是依法判决王照强归还刘淑芳欠款13.0604万元,并加倍支付迟延还款的利息,承担诉讼费用2000多元。 女朋友没了,现在又被要求承担巨额债务,王照强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收到判决书当天,他恍然大悟:当初为了摆脱前妻分割房产的纠缠,却稀里糊涂钻进了女朋友为自己设下的圈套之中。真是糊涂啊! 很快,案件就进行到了执行阶段。因为王照强无钱可还,刘淑芳便向法院提出,要求王照强履行欠条上的承诺,用他即将分到手的那套安置房偿还欠款。而对于王照强来说,这套安置房是他唯一的家产,与前妻纠缠不清不说,80多岁的老母亲和15岁的脑瘫儿子还要在这里生活,如果将它执行给了刘淑芳,自己何以面对老母和不幸的残疾儿子? 王照强哪里肯依,此后的几个月来,他多次去找刘淑芳协商,恳求她与自己重归于好并放弃财产。但刘淑芳并不买账,王照强要么遭受恶毒辱骂,要么遭受刘淑芳召集的打手毒打。其间,王照强多次向派出所报案,但是刘淑芳有法院的判决书为证,相关部门只是给她及其打手拘留、罚款了事,不能解决双方的根本问题。在一次次屈辱之中,王照强的怒气不断在积聚…… 2012年6月8日18时许,王照强酒后再次来到刘淑芳家中,索要自己的房屋安置协议书,协商二人的欠款事宜。但是,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当他走到刘淑芳的家门口时,两个大大的“囍”字分别贴在了单元楼道以及她家的门上。 王照强正感到纳闷:难道刘淑芳同别人结婚了?这时房门打开了,开门的正是刘淑芳,她背后还站着一个强壮的男子。刘淑芳告诉王照强:她已经结婚了,这位就是刚刚新婚的丈夫吴海波,并催促他赶快回去筹钱还账。 想尽办法防前妻却被前女友落井下石,自己拼命保住的房子,最后竟成了前女友的“嫁妆”!王照强既后悔又悲愤。此时,刘淑芳门上的大红喜字晃得他眼睛生疼,他怒不可遏,转头跑回小区的自行车存放处,从自行车的车篓内拿出了一把事先准备好的砍刀,再次冲向刘淑芳家,半路上正好遇上从家里出来追赶王照强的刘淑芳夫妻俩。王照强迎面冲上前去,持刀对着二人就是几刀。刘淑芳的丈夫当即倒地,刘淑芳在喊叫间也被砍伤。吴海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淑芳被刺伤腹部两处,构成重伤。当晚9时许,自知罪孽深重的王照强向郑州市管城区西大街派出所投案自首。 一审期间,刘淑芳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坚决要求判处王照强死刑,立即执行。为了赔偿被害方的损失,王照强与刘淑芳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同意把自己此时已经分配到手的那套安置房,过户给刘淑芳,以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据此,目前该套房产已经正式过户到刘淑芳名下。2013年初,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照强因为感情以及经济纠纷而杀人,致一死一重伤,但是鉴于其投案自首情节和案发前因,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王照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3年10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核准了对王照强的死缓判决。不顾一切保房子,王照强自酿的这场“乌龙”房产血案,令人唏嘘! (除王照强外,其余人为化名) 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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