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微信专稿)独家|为了不让“税”再啪嚓啪嚓“从天而降” (视点君:不是吧!又掉“税”啦?) 新华社记者|杨维汉 今天,视点君跟大家唠唠“税”的事。您可能不知道,昨天下午,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100多位委员分成6组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第二稿”。这可是草案,还没最后定呢。“立法法”主要是规定人大如何立法。委员们瞪大眼珠子认真看,因为这草案里有一条修改特重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 (九)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立法法规定的都是国家大事。注意啦!(九)可是最新加上的,就是说这些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人大制定法律来规定,其他机关部门不能自己规定。 【没税收,结婚证可能都办不了】 征税,这对国家和老百姓来说可是天大的事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税法专家施正文跟视点君聊的时候用了一个特专业的词儿叫“间接对公民财产的分割”。“分割”,一听就够让人揪心的,其实就是老百姓向国家政府纳税交钱。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辛辛苦苦上着班、干着活儿、经营着企业,真要把钱从兜里掏出来,就两字——‘心疼’。” 但话又说回来,公民纳税,是咱们国家宪法规定的义务,宪法第56条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财税”,对于国家治理是基础,对资源科学配置、市场的统一、分配的公平、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很重要。没税收,国家机关就没法运转,社会、医疗、教育很多事业就没了保障,老少边穷地区就没了补贴……连您到民政局办结婚登记,都没人给您发“大红本本”。为啥?公务员的工资、国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钱,主要就从税收来。没了税收,国家运转困难。 遥想当年,改革开放不久,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建设国家,大家都希望尽快国家富裕,于是把税收立法权授权给了国务院,一些条例、暂行条例就成了征税依据,甚至财政部等部门发文,就可以进行调整。目前全国18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3个是经过人大立法的。 【半夜鸡叫,啪嚓一下不好受】 前不久成品油消费税上调了两次,都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啪嚓”下个通知。好容易盼来了油价10连跌,加油便宜了,可消费税调整,钱又涨回去了。有人调侃:“本来可以省出一顿午餐,结果只够买个早点。” 2007年5月29日深夜,财政部突然发布决定从30日起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从1‰涨到了3‰。“半夜鸡叫”,第二天这股市“啪嚓”一下子,应声大跌,很多股民被套。老股民都戏称“五卅惨案”。 还有“夫妻房产加名税”,说起来也很奇葩。2011年,最高法院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指导法官办案,其中涉及夫妻房产,于是有的地方打起了收税的主意。“啪嚓”一下,房产证上要加上个名字,就要交钱!俗称“夫妻房产加名税”。有网友调侃,如果去掉一个人名,是不是还要交“房产减名税”?好在财政部、国税总局及时出手,下发通知规定免征,这才让人松了口气。 人们就寻思:咋总啪嚓、啪嚓的呀,加税也不打声招呼就“从天而降”了,真心有点怕。不知道您心里咋想,反正视点君是不太爽滴。 当然,这税收也不都是让人闹心的事,也有开心时候。国家取消农业税,千百年的“皇粮国税”停了,咱全国老百姓也挺高兴;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也多次下调过,少收钱咱也就不说啥、偷着乐了。 【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但税收的问题毕竟还是显现出来。党中央说啦,人民群众不满意,咱就改!现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来“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依法治国。所以“立法法”就承担着落实细化“税收法定”原则,很必要、很迫切。 “税收法定”是个专业术语,说白了就是国家征税涉及公民重大财产权利,必须通过立法机关,通过人大制定法律,明确规定如何征收。 收税很复杂。以房地产税为例,向谁征,是向个人,还是向房地产企业征?是向城市的人征,还是向农村的人征?是对一套房,还是对两套征?对商业用房,还是对个人居住的房子征?是以房屋当初购房价格,还是现在的评估价格征?征收多少,1%,2%还是10%?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这些基本的税制要素,决定了税负有多重,纳税义务有多少。咋办?应该由人大立法规定。 【“程序正义”为了税不再“从天而降”】 现在我们的物质条件改善了,兜里也有俩钱了。大家心里最需要什么? 答案就是——尊!严!感!老百姓富裕了,其实政府有收税的冲动,当然这也是调整经济的手段。但是不能找个由头想收就收,要向公众讲清楚目的、理由,履行公开、透明的正当程序,才能让公众心服口服。征税,尤其是涉及公民重大财产的税赋,必须给出合法合理的征收理由。 冒然征税危害大。如果不把征税的目的、动机、法律依据讲清楚、说明白,不给公众一个公平参与讨论的机会,大家不知道究竟还有多少税会“从天而降”,就会产生被剥夺感和不确定感。 征税要考虑人民的接受程度,不应当坐在办公室里一拍脑袋、下个文儿就决定开征,一定要充分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让公众和财税机关之间有个彼此共同、商讨的机会和平台,而不能把税赋强加到纳税人头上。 收税、提高税负要让人民知道、了解、明白、参与、有发言权。到了立法机关这个平台,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能审议讨论,专家学者、社会各界能议论议论,咱普通老百姓也能说的说的,媒体也可以采访采访。总之一句话,兼听则明。政府可以充分考虑大家的呼声,也能让决策更加合法合理,全面科学。 【充分讨论,求真务实】 其实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车船税法修正案草案时,就对车船税的增加提出了很多不同意见,有委员呼吁“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有媒体报道“老百姓兜里的钱不是‘唐僧肉’”,引发社会热议。最终,草案未获通过,得到公众赞许。在立法机关的平台上,各方诉求经过法定程序,充分表达、达到平衡。 说了一大圈,再绕回来,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立法法草案”进行热烈审议。有的委员就说,征税的事要是啥都通过人大和常委会,工作量太大,一会增一会儿减的,建议政府要给老百姓增加税负的,就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如果给大家减税负,政府可以自行决定。 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把“税收”这条单列的专属立法权顺序只排在(九),太靠后了。(四)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剥夺,(五)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把税收排在(六)更合适。 看看,这就叫“求真务实”!委员们认真负责的精神,感动的视点君是“泪牛满面”。相信就凭这这股认真劲儿,“税法法定”一定能细化落实,大家也不用担心“从天而降”了。当然这也需要时间,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 如果您是税法专家,那我这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其实视点君秉承“给人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的精神,为了把这些搞清楚,也起早贪黑看了不少书、查了不少资料,眼镜度数又深了。能把这么复杂的事,讲到这份儿上,挺不容滴。有啥不对的地方,还请各位多担待。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就增加了这么一项,背后有着这么多门道,它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最后爆个料】 视点君最近听说,只是听说啊,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提交明年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由2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进一步审议,事关收税的这一条肯定也是热点。这么重大复杂的一部法律是应该上大会。要是真到那时候,有机会咱们再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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