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广明委员认为,在我市有不少家长和儿童由于防范溺水意识淡薄,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家长教育和监护,导致每年都有溺水身亡事故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市就有18宗少年儿童溺水身亡事故,对社会构成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对独生子女家庭带来严重后果。建立青少年防溺水机制,普及游泳知识技能,对提高自然灾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杜绝溺水悲剧的发生有着积极现实意义。 袁广明委员指出,除了加强少年儿童的监护外,也要普及游泳知识技能,增强少年儿童的溺水自救能力。他说,我市是一个教育先进大市,共有6间德育学校(军训学校),具有游泳技能培训的先决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中小学校超过1000家,若在每一间学校增设游泳技能教育培训,势必要增加游泳池及设施(场地)、教师和护救人员等系列资金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若选择在德育学校(军训学校)开设游泳技能培训,一是军训学校有自身老师和人力;二是有场地;三是政府有能力或筹集社会力量集中解决6间德育学校(军训学校)增设游泳池及设施所需的资金;四是以点带面,即以一间学校的功能培训,进行全社会学生的培训,使每一个学生都掌握游泳技术和知识,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整合培训资源,将青少年游泳技能纳入德育学校(军训学校)项目培训,普及少年的游泳知识与技能,提高青少年自救能力,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为此,袁广明委员建议:一是建立防溺水教育机制。教育部门制订一套完整的少年防范溺水教育机制,从小学一年级起就开设防范溺水理论教育课程,小学五年级起进行游泳技能培训教育。相关单位要制作少年防溺水或学游泳卡通电视宣传片和画册,进行必要的防范和自救知识普及。二是强化游泳技能的培训,提高青少年自救能力。一是在现有全市6间德育学校(军训学校)的基础上,将游泳技能培训纳入军训项目。从小学五年级,初、高中的3次社会实践教育、军体一体化训练等按批次纳入培训内容,普及学生游泳知识与技能;三是充分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齐建反哺工程,捐赠德育学校(军训学校)增设项目培训的配套设施所需资金,建设完善培训学校的游泳池及增加配套设施,使每间学校既是军训学校,又是增强学生体质的摇篮;四是加强德育学校(军训学校)自身教师和人员的技能教育,首先要进行教师的游泳技能培训,尤其是溺水现象的发现与应急救护措施,树立国强必须人人思想、身体素质要强的理念,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