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全良波、通讯员陈严报道:茂名信宜市一就读于广州某重点大学的学生甘某,为了一点钱,竟然用铁锤锤击自己的女友、按摩女李某实施抢劫。1日,信宜市法院通报称,甘某属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亲属已为其退出赃款,判决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介绍,甘某家住信宜某镇,父母均外出务工。2011年,甘某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广州某重点大学。2013年8月,甘某暑假返回信宜,到城区一发廊按摩,和按摩女李某认识。很快,两人开始交往并偶尔同居。 2013年11月15日中午,甘某从学校请假回到信宜和李某相聚,并住在李某租住的房间。李某去发廊上班后,甘某在房里翻开李某的提包,发现其存折一张及银行卡一张,存折内有2万多元的存款。想到自己尚欠5000多元的学费,而且父母打工挣钱这么辛苦,甘某遂生谋财之心,于次日傍晚上街购买了铁锤、铁链、透明胶、小剪刀等作案工具,藏放在背包内。 当晚10时左右,甘某打电话叫李某一起回到出租屋内。之后,甘某趁李某不注意,用铁锤打击李某的头部和肩膀,并用铁链勒紧其脖子。甘某先威逼李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和交出所有财物。李某随意说了一串数字,并拿出了1500元丢给甘某后想开门逃跑,被甘某追上用铁锤敲中头部导致流血。后甘某捡起地上的1500元后逃离现场。李某随后报警。 法院称,甘某在逃亡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检察机关以其犯抢劫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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