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529|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百态] 很多人在干的这件事,其实被抓住是要坐牢的!

[复制链接]
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5 18: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很多人在干的这件事,其实被抓住是要坐牢的!
2015-12-23
  今天,一条新闻引爆了互联网,说的是浙江诸暨市一对母女,因为刷了爸爸的社保卡,结果竟双双获刑,因欺诈罪被分别判了刑!


  但由于其实不少人都在生活中刷过家中亲属的社保卡,结果这条新闻很快引起了大家的恐慌,纷纷认为法院是在欺负“草民”。


  然而,原来恰恰是我们的无知,因为我们更关注八卦而不是政策和法律,结果导致我们很多人都在违法!  


  那么,现在就来给大家普普法吧!当然,如果你仍然对这件事没兴趣,那么如果之后您因为无知被判刑了,千万别怪别人…




  首先,给大家简单科普一下一个常识,就是我们的医保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个是你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另一个是你的单位给缴纳到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

  换言之,你个人账户里的钱,多少还算是你的钱。


  但是!那个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则属于每一个医保投保人,其目的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也是我们大家最后的救命钱!


  因此,当你的社保卡内个人余额不足,需要动用这个统筹基金的钱进行报销时,如果这时有人冒用你的社保卡进行报销,那这个人盗用的不仅是你的,而且是大家最后的救命钱!




  而且由于历史问题,一些不同职业的退休人员,还存在医保报销比例不同的情况。所以,大家想想看,当一个报销额度有限的A,用报销额度更多的B的社保卡,并不是占了B的钱,而是占了其他所有人的钱。


  这也是为何,在一些地方,当地政府虽然给出了一些规定,允许直系亲属之间可以用彼此的社保卡,但这些规定不仅要求很严格,需要进行专门的登记,而且仅仅局限于你社保卡内“个人账户”的余额。比如广州、深圳、台州等地就有规定,说只有你的个人账户有余额时,这笔钱才可以再按照这些地方更具体的规定给你的亲属使用。




  明白了上面这些情况,我们再看这次诸暨市发生的案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对冒用父亲社保卡的母女会入刑了。


  因为他们退休前的工作不同,报销比例不同,所以那位母亲的医保报销幅度,没有父亲的幅度高。


  而且,据了解,他们家的经济状况还是不错的。


  但是,她为了买药时更省钱,就从2011年到2015年这几年里,由自己和自己的女儿,用患脑血栓的丈夫的社保卡,通过公共的“医保统筹账户”给自己报销了总计上万元的药物开支。


  这当然就构成了“骗保”的行为,又赶上当地社保局今年在“严打”,结果这对母女就落网了。


  然而,法院还是考虑到那位违法的母亲已经75岁高龄,而且她和她女儿积极自首认罪,并积极退赃和缴纳了社保局的罚款,所以从轻进行了判罚,仅仅给二人判了缓刑。而且法院判处的罚金,也都因为二人已经给人社局交了罚款而抵消了,不用再交了。


  话说,读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大家不懂法是因为政府没有通知大家。但说实话,各地政府和媒体在社保卡不能给他人用来报销这件事上,做过大量的宣传与报道,可政府做的这些宣传,看到的人却根本没有看八卦和社会新闻的人多。为什么我这么说?因为在各大门户网站、微博和微信上,阅读量最低的,往往是这些给大家普及政策和法律的内容。




  再者,你用家人的社保卡去看病,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隐患。有网友就曾在知乎网上投诉,他母亲把自己的社保卡给他的爷爷治疗乙肝,结果如今母亲反而因此被医院的系统登记成为了乙肝患者,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而且有专业网友还指出,医院社保卡号建立起来的病例信息和病史档案,对复诊和以后的就诊有很大意义,两人混用还怎么区分?


  另外,国家之所以制定严格的法律,禁止你的社保卡被他人使用,也是因为过去几年,不断有药贩子通过盗用他人的社保卡大量获得廉价的药物,再拿去卖钱,赚取差价。但是因为之前法律只会处罚开药的医院和医生,导致这些违法行为几乎没有违法成本。




  所以,切记一件事,就是虽然有些地方可能允许你动用你个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甚至允许你拿这些余额帮家人支付一些开支,但千万千万不要当你社保卡里没有余额时,让家人拿你的社保卡通过“统筹账户”进行报销。否则就是骗保,就是欺诈行为。


  而且不要心存侥幸,以为政府管不过来,因为只要抓到你,你就100%要被判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5 18:2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自己用自己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3-11-2
积分
0
金钱
板凳
发表于 2015-12-25 20:02 | 只看该作者
医保不能互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577

帖子

3319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83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4-28
注册时间
2015-10-30
积分
3319
金钱
257
地板
发表于 2015-12-26 00: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了解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奋妞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15-12-27 08: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经常打开媒体网论坛,看各地的新闻,已成为一种习惯。特别是”关注茂名“这个版块的新闻,更是体现了网站的创始人为老百姓打抱不平,为百姓们解决了很多事情,实属老百姓们的福音。为你感到自豪!继续发扬下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3-11-2
积分
0
金钱
6#
发表于 2015-12-27 09:28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下政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4-11-19 12:34 , Processed in 0.571818 second(s), 4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