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司法局以“以案定补”工作撬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为思路,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管理抓落实。通过抓补贴到位、引导到位、培训到位、督查到位等措施,为我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夯实基础。二是以培训提效率。从局办公经费中挤出11万多元,用于全市各镇(街道)“以案定补”工作操作流程、规范化、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三是以制度抓规范。制定《茂名市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实施细则》、《村(居)调解员简易矛盾纠纷“以案定补”申领审批表》,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村级人民调解文件和程序,理顺补贴发放途径。四是以增员充实力量。电白区在4个镇(街)分别招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茂南区在村(居)一级设立便民综合服务中心,想方设法充实人民调解员力量。五是以激励强化保障。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将“以案定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县级市)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经济功能区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不少于50万元作为补贴经费,不足部分由财政进行追加,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热情。2015年1-12月份,调解案件共计20491件,调解成功20258件,调解成功率为98.8%;全市共申报“以案定补”案件补贴16036宗,审核通过12630宗,其中9442宗已发放补贴187.94万元。
我市在人民调解“以案定补” 工作中,司法行政部门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措施到位,推进扎实,初见成效,有力助推了法治茂名、平安茂名建设。去年5月,在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司法局作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 工作的经验介绍,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大会表扬。去年10月,市委、市政府在化州召开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现场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芳,省司法厅副厅长于保忠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加温鼓劲,查漏补缺,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