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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化州北岸保健院发生车祸,无良司机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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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8: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晚(1月13号)10点多左右时分,在化州北岸保健院处发生一宗交通事故。






一辆小车撞上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的两名女子受伤倒地,而小车司机在发生车祸后,当场肇事逃逸。






网友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10和120,相关部门在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救助处理。

据网友称,肇事车辆的车牌目测是WK686,至于实际详细情况有待官方公布。


肇事逃逸有何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肇事逃逸对受害人更是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或许事故发生后。肇事逃逸对受害人更是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或许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仍旧有获救希望,如果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就有生还的可能,事故后逃逸无疑是比事故本身更为恶劣的行为,肇事者将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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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妞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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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3:17 | 只看该作者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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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0:3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民生,关注茂名媒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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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00:06 | 只看该作者
打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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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23: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没素质的司机肇事逃逸应重刑,还群众一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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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3: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迟早都会抓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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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3: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位司机她的法律与是太差了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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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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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3:11 | 只看该作者
人肉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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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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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3:11 | 只看该作者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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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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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3:11 | 只看该作者
无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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