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们于2018年3月9日向我局反映江东中路华宇楼小区存在绿化、停车位不足和违建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及向华宇楼开发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程序及时作出了书面答复。因你们对我局的答复意见存在质疑,我局立即指定相关科室派员组成了联合调查小组,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并深入到官渡街道办询问了解有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华宇楼小区绿化建设的问题 2014年10月,我局对华宇楼进行规划验收时,小区的绿化布置是符合建筑方案设计图的。验收时华宇楼东面已铺设的草皮砖,现已被硬底化并擅自改建成了摩托车停车位;而验收时华宇楼地下车库出入口南面已布置的绿化用地,现也被改建为小汽车停车位,以上种种情况造成小区现有绿地率不足。对此,我局将责成开发商按验收时的绿化布置进行恢复。
另据了解,数月前,华宇楼小区的业主未经批准擅自在官渡街道办门前建设花圃。对此,茂南区政府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对违法建设的花圃进行了拆除。
二、关于华宇楼小区车位配置问题 华宇楼住宅户数共156户,项目规划要求车位配置是0.5-1个小汽车位/户,建筑方案设计图明确在地下一层设机械式停车位36×2=72个,在住宅楼一层设停车位14个,已符合相关小汽车位配比要求。经实地调查,该小区实有59个小汽车位或车库,具体情况是:1. 地下一层现有25个小汽车位,已卖给业主10余个,剩下的车位仍属原开发商所有,地下暂未设置机械式停车位;2. 华宇楼一层建设的14个小车库还未有业主购买,现还属开发商所有;3. 原地面绿化用地已被擅自改建成近20个小汽车位。为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我局将于近期组织业主委员会代表及华宇楼开发商就还未设置的机械式停车位的建设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华宇楼一层平面图 三、关于华宇楼小区西侧一栋三层建筑和官渡街道办信访室及门岗的问题 据调查了解,华宇楼小区西侧一栋三层建筑和官渡街道办信访室及门岗在华宇楼小区用地范围内,是梁某某在以前购买华宇楼小区土地时就已经存在的,而非新建的建筑物,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后梁某某将该土地转让给茂名市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华宇楼小区,但开发商在建设华宇楼小区时并没有将这些建筑物拆除,一直保留至现在。对此,我局已将相关情况转茂南区城管部门调查处理。另外,关于土地权属或相邻权的纠纷,建议你们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