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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答复网民推广身份证电子证照,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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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2 08: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19日,公安部在中国政府网就网民关于“建议推广身份证‘网证’使用”“建议增设网上挂失身份证服务”等留言进行答复。公安部表示,“网证”实质上是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该部将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3月20日,“公安部大幅推广身份证电子证照”上了微博热搜。





将深入研究论证身份证网上挂失、“网证”推广等建议
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查询发现,近日有安徽网民留言建议,希望加快对于“网证”的推广使用,如使用“网证”办理银行卡、手机卡等。

对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于3月19日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身份证件,公民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目前,居民身份证作为法定身份证件,已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普遍认可,在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关于您提到的居民身份证‘网证’,实质上是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此外,对于有北京网民留言“建议增设网上挂失身份证服务”,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回复称,主要考虑网上挂失身份证存在被冒名挂失的风险,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挂失身份证均由公民本人到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窗口办理。该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这一建议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

对于福建网民留言“建议推进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回复称,目前异地受理范围限于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形,不包括临时居民身份证。为方便群众办事,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公安部明确要求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要及时为群众开具临时身份证明。该部将在今后工作中对异地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建议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将扩大失效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范围压缩办证周期
对于有辽宁网民留言“建议采取措施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回复称,为有效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公安部于2016年10月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汇集群众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换领新证后的原居民身份证信息,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向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

截至目前,工信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支付宝、前海微众银行等企业均已与公安部对接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应用。下一步,该部将进一步扩大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范围,最大限度防止居民身份证被冒用问题发生。

此外,还有广东网民留言咨询“居民身份证异地补办及压缩办理周期”。对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回复称,2017年7月1日,各地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在实际工作中,为满足群众用证需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办证流程,最大限度地压缩办证周期。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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