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九段|文 你知道吗?当中国人民每天提心吊胆观察天气的时候,大洋彼岸的美国,正陷入一场大面积群体性事件中。 当地时间24日晚,密苏里州大陪审团决定不起诉8月份枪杀非裔少年的白人警员。决议一出,引发美国芝加哥、纽约、洛杉矶等34个州90城的大规模抗议。除了和平示威外,有些地方开始打砸抢烧,迅速演变为暴力对抗。美国当局出动了大批警员,还有装甲车、冲锋枪等军用设备,涉事城市枪声频传。截止25日凌晨,超过80人被捕。 有媒体感慨道,这是美国“悲伤的一夜”。 因种族而生的仇恨 这场被成为“弗格森骚乱”的事件,缘起于今年8月9日,没有携带武器的18岁非裔青年迈克尔·布朗在弗格森地区遭白人警官达伦·威尔逊拦截并开枪打死。此事在圣路易斯及美国多地引发强烈抗议和连续数周的示威,并发生抢劫、袭警等暴力事件。一度迫使州长宣布该州进入紧急状态,并在弗格森市实施宵禁。 这场枪杀案,至今扑朔迷离,几位目击证人的证词都无法说清楚到底是谁袭击了谁。这也可能是这次大陪审团拒绝提起公诉的原因。但舆论可没有这些耐心,他们迫不及待地为事件贴上了“种族主义”的标签,经民权组织一煽乎,这社会的仇恨就呼啦啦起来了。 这边厢,跛脚总统奥巴马苦口婆心劝喻各方保持冷静,尊重裁决,作为黑人总统,他也不好偏袒任何一方。而另一边,饱受美国煽动“革命”之苦埃及、伊朗、叙利亚、俄罗斯等国,隔岸观火,冷冷地笑着:小样,叫你充当世界警察,这下打自己脸了吧?杠杠的“种族主义的压迫”啊! 抗议浪潮已席卷美国多个城市 “举起手来!警察!” 说真的,刚看到这则新闻,岛君也有点幸灾乐祸,毕竟自己屁股不干净还天天嫌别人脏的样子的确让人不爽。但查阅了一些资料后,岛君越来越觉得,种族主义只是这些事件的一个表象,背后则是美国无限扩张的国家暴力。 查查度娘,近年来,美国警察的“强悍”作风还真不少:纽约警察打伤乱穿马路的华裔八旬老人;强行铐走印度女外交官并脱衣搜身,激起印度全国怒火;去年一名美国协警枪杀黑人少年,几乎引发全美骚乱。去年11月,美国加州警察甚至向摆弄塑料冲锋枪的13岁男孩开枪射击,并给这位“疑犯”戴上了手铐。纽约市警察还为抓捕犯罪嫌疑人公开向人群开枪,结果罪犯毫发未损,两名无辜妇女却被打成重伤。就在几天前,一名美国警察又枪杀了一个手持玩具枪的12岁黑人小男孩。 遭遇这种待遇的不光是美国本国公民。德国《焦点》周刊就曾刊登过一名德国人在美国被警察搜身的经历。美国被称为自由国度。但是,美国却有数不完的规则,令不知情的外国游客无所适从。 但面对种种指责,美国警察几乎都会满不在乎:枪杀黑人的协警最终被判无罪,打伤老人、逮捕印度女外交官也被称为“严格执法”。这种近似“冷血”的底气,可不是简单的种族歧视。 问题是,这种底气哪来的? 开枪就必须击毙你 美国拥有全世界最庞大的警察暴力队伍。 据统计,全美有1.8万个警察执法机构,3088个县警察部门,13578个市警察机构,50个联邦以及49个州一级执法机构,还有1626个特殊警察部门(管辖机场、校园等)。美国警察与人口比例为3.25‰,在大国中属于较高的,远高于中国警察与人口1.3‰的比例。 但美国警察的权力有多大?想必很多人相信电影里面经典的抓捕镜头。第一句话:举起手来!警察!第二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陈堂证供! 事实上,美国的警察可没这么君子。从各种案例看,美国警察权力很大,他们常常在大街上看你觉得不爽,就可以拦住临检,而且特别敏感。如果遇到警察盘查,最好是什么都不动,警察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假如在车里,必须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以便警察一眼便能看到,绝对不可自行走出汽车,也不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做出伸手去掏驾照这样的小动作,否则警方会认为存在袭警嫌疑,可以将其击毙。 所以,在美国,被执法者必须无条件配合警察,这已经成为一种妇孺尽皆知的常识。 抗议人群身上穿着“举起手来,别开枪”字样的T恤 岛君还记得昨天网络上很火的一个新疆哥们,当警察拦住要查酒驾的时候,他可以撒泼,骂警察是纳税人的狗,还当场拉大便往警察身上扔。乖乖,这架势,在美国,必死无疑啊。 这原因,可能归结起来算是中美两国警察文化的不同。 在中国,警察是执法者,也是道德和正义的化身,所以我们提倡要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但美国警察可不来这一套。他们把保护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一旦“感觉”(注意感觉两字,是主观的判断)自己面临危险,就可以先发制人采取自卫措施。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弗格森事件,大陪审团决定不起诉警员,是有根据的。 失控的“利维坦” 说到这,很多岛友会问,“感觉”自己面临危险就可以开枪?拜托,这是主观感受好不,裁量权也太随意了。是,这就是美国式的思维。在美国发动的对外战争中,很多官方的理由都是:美国觉得受到了危险,于是要主动出击,消灭它!是不是很雷同? 所以,2009年,美国的《新闻周刊》的封面文章就是:“警察国家:美国的治理模式”。 当然,从广义上来说,这种“警察”治理模式,不光是明面上的一拨一拨的警察,还有斯诺登暴料出来的庞大的内部监控系统。以“国家安全”的名义,窃听公民的通话、信件等等,早已是美国的家常便饭。虽然美国国内有“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辩论,但都是隔靴搔痒而已。 霍布斯 政治学中有一本很有名的书,叫《利维坦》,是英国人霍布斯写的。利维坦是传说中的怪兽,用来比喻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不过,老霍没有洛克这些人有“小资情调”。 关于国家的起源,他说,没有国家的时候,很多人都为了自己的私利打打杀杀,所以每个人都不安全。于是,大家就商量着成立个组织,让这个组织来管理大家,包括交出自己掌握的暴力。这叫“授权”。他说,在公民社会中,利维坦垄断了暴力使用的条件,所以也就垄断了恐惧,让每个人都能生活在确定、稳定的环境中。 是啊,从理论上说,每个公民都是国家的股东,政府仅仅是一个经理人的角色。但事实上,这个经理人可没这么老实。在现代国家中,庞大的暴力机构早已“安全”之名,“异化”成一个可怕的怪兽了。 奥威尔的小说《1984》里,描绘了一个对公民的监视无处不在的国家形象,还有那个只见声音不见人的“老大哥”。当时很多评论家都以为,这个是在影射苏联和斯大林。但现在看来,这个“老大哥”根本不对应任何一个独裁者,而是现代国家庞大的国家机器。 当然,这些都是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争论的“现代性困局”。美国无处不在的警察统治,一方面维护了社会安全,但另一方面,以安全之名也在不断侵害公民的个人权利。这也陷入一个死循环中:越感觉到危险,越要诉诸暴力,而泛滥的暴力,却让更多人感到了不安全。 这也就是“弗格森事件”背后的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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