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支柱
据成都商报2015年8月4日报道,四川省通江县政府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公民筹办酒席必须申报,申报范围只能是婚嫁酒、丧事酒、寿酒,其中寿宴只准满70岁的老人每10年半一次,并且只能按身份证上的日子申报、宴请,出生、升学、参军、开业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通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修订《村规民约》,及时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具体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通知》还声称,“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个“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着生殖器”的万能政府连百姓请客吃饭也管起来了。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政府管制吃饭喝酒比管制生、养孩子对个人权利的侵害程度要低,所以凭票供应粮食的国家历史上远比凭票准生孩子的国家要多。所不同的是,这回政府对吃饭的管制并非出于粮食短缺,而是打着移风易俗的幌子,并养了一批“五毛”来制造舆论,俨然顺从民意之举。
酒席审批制怎么可能符合民意?百姓不愿意吃请他不会拒绝吗?难道出席酒宴的人都是被人用绳子绑去的?什么是风俗?不就是约定俗成的吗?移风易俗从来就是以先知先觉自居,与民意背道而驰的。《村规民约》这样规定是否侵犯个人权利不说,如果真是当地多数百姓自己愿意用《村规民约》来限制个人权利,直接用《村规民约》限制好了,又何须政府来审批?由政府出面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修订《村规民约》,并将政府对酒席的审批权写入《村规民约》,说明中国大陆的所谓《村规民约》不止是政府的统治工具,而且是政府不放心从而必须从制定到执行都严加控制的统治工具。
出生、升学、参军、开业等为什么一律不准操办酒宴?丧事可宴请,孩子出生却不可宴请,那不是生不如死吗?对于个人来说哪有比一个新生命的出生更重大的事情?不信你随便找几对父母来问问,让他们在抱走或杀死他们的孩子和离婚之间做出选择,你看是不是绝大部分父母都宁愿选择离婚?一个人要去从军,与亲邻及同学、朋友一别一年或几年,如有战争发生甚至可能是永别,为什么就不能组织他的亲邻、同学、朋友给摆个酒席饯行?上大学除了跟参军一样有长时间离别需要饯行的因素之外,对于穷孩子来说还有还有筹集第一年学费和生活费的功能,无论是国家奖学金和助学贷款都是入学后申请的,管不了第一年的。至于开业宴请,那通常是饭店开业时必须做的广告。一个新饭店开业,场地已经租了,装修的钱也花了,员工也雇来了,如果很长时间门前冷清,那还不赔死?准备的菜肴长期没人吃要坏掉,员工没事干也得发工资,为什么不把亲邻和朋友请来“白吃”一顿,热闹一番?其实哪里又会白吃?人家不但以后可能是付钱的顾客,还可能带来新的顾客,甚至在流氓捣乱时也能叫来壮壮声威。
满70岁的老人才能10年摆一次生日宴,那身体不好没活到70周岁而又想宴请他人的人岂非一辈子都没机会了?为什么必须10年1次?对于那些四世同堂的高龄老人来说,儿女及其后人聚齐就得摆好几桌,如果儿女及其后人都住得不太远,为什么不可以每年跟自己的兄弟姐妹及晚辈直系亲属相聚?相聚为什么不能喝一点酒?只能按身份证上的生日宴请自己儿女和住在附近的侄子、侄女、外甥,也很荒谬,因为许多老人记得的生日都是农历生日,身份证的日子是公历,甚至可能是随便乱写的公历日子。70岁周岁的要求也不符合许多地方的习俗,因为许多地方习俗考虑孕育的时间,把出生算成一周岁,满69岁那天就过70岁生日。
《通知》中没提到的是春节期间的酒席,但明令酒席要审批,又只能申报婚宴、丧宴和寿宴,合乎逻辑的推论就是也要取缔。对那些四世同堂的农村或小城市高龄老人来说,许多人家的年宴是要摆好几桌的。子女多的甚至都不用四世同堂。我外甥的岳父不过六十出头,上面父母还健在,他们夫妻有六个女儿,只要女儿、女婿都带着自己的孩子聚齐了,两桌就坐不下,以至于上面的老人很少去凑这个热闹。由于多数亲家都在临湘街上住,他们只要在正月里上街,可能就有女婿在饭店请客,几个连襟带着妻子、孩子、父母一来,至少也是两桌。上个春节我住在我姐姐家,也跟着姐夫去凑了一次热闹。像这类家人或亲戚之间的宴请你可以带一点小礼物,也可以空手去,不会有人在意的。但是人家请了无说得过去的理由而拒绝,那是不给人家面子,是不友好的。
《通知》不区分官员和百姓、不区分收受礼金的宴请和不收受礼金的宴请、不区分家里宴请和饭店宴请,而简单地要求审批和取缔,我觉得背后真实的动机只能是两个。一个是社会控制,让规模稍大的聚会,包括家里人聚会,都受到政府的严密监控。另一个动机,应该是找借口机收费或罚款。地皮财政不好,但是客观地说,它在一定时期内减少了县、乡政府对更下作的“肚皮财政”(针对无证生育的所谓“社会抚养费”)的依赖。中国大陆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已经非常低迷,尽管2008年金融危机依赖各地都大幅提高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加强了征管力度,但是仍然无法弥补“地皮财政”下滑导致的县、乡财政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