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广州两小学生扶起一名摔倒在地的老太,事后被老太告上法庭,说是被他们撞倒的。近日伍老太收到终审判决书:认定该案证据不足,驳回老人全部诉求。孩子父亲称,会教育孩子“做好事讲究方法,不要随便去扶人。”
老太追赶自己孙子倒地,好长时间没人扶,路过的两小学六年级学生扶起她反被讹上,为此老太一纸诉状将两学生及其家长一年两次告上法庭,二审时老太的辩词居然是:如果陈明、陈亮(指两学生)是做好人好事,见到伍老太跌倒受伤,搀扶一下,报警叫救护车送医院,这好事也做到位了,何需在事发后通知家长到现场解决,而且家长还护送、垫付医疗费。
其他不说,仅从这辩词来看,真想说老太这岁数都活狗身上了。老太抓着两学生不让走,小学生只能打电话给家长求助,家长到来先以救人为重,难道还有错?家长护送她去医院垫付了两万多的医药费,都能成为老太认为对方心里有愧的借口,这人心得有多恶?稍微动点脑子想想两个走路的学生即便书包碰到老太,能产生多大的力道,就把她摔成骨折?
一审二审法院都没有支持老太的意见,认为她认定孩子撞人证据不足,驳回她的全部诉讼请求,真是老天开眼!这也算还了那两个孩子清白,去除了他们心中郁闷,还有那两个孩子家长也总算得了个解脱,虽然孩子的好心一扶给家庭带来两万多的损失以及一年的精神折磨,但是现在总算是盖棺定论,可以轻松下了。
不过,对于这个老太,没有追究她的责任,没有判她还回两个孩子家长所垫的两万多块,以及其他误工损失,很不公平。讹人老太的嚣张,就是社会对她们的太纵容,讹上就赚一笔,失败不过拍拍屁股走人,没丝毫损失!如此低的违法成本,不等于鼓励她们去讹诈?别以为输了官司她们会觉得丢脸就不干了,她们要是在乎脸就不会去讹人!
笔者以为,社会应当不能止于教公众如何在扶人之前用手机拍照、找旁人作证等办法来做好自证无罪的准备,而应该对凡是有类似案件纠纷,那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比如老太告学生撞她,她就必须拿出撞她的证据,拿不出就是诬蔑,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如此方能从根本上给公众以信心,敢于扶摔倒的老人!
其实,我们现在城市几乎所有的公共场合都有监控,完全可以更新换代监控设备,让这些无声的证据主持正义。行车记录仪应该成为汽车的标配,用这些科技服务于我们的社会,共同建立起相互信任的纽带,以约束我们心底那个阴暗和罪恶的一面。治安警察和司法机关处理这类案件,也应该充分以证据说话,谁主张谁举证,充分考虑司法判决对社会风气的影响,证据不足就是疑罪从无!
4733869087.jpg (12.33 KB, 下载次数: 9)
欢迎光临 茂名媒体网 (http://mmmt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