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8日 13:00
近日,咸阳交警小陈请朋友帮忙给女友小苏开罚单,“罚单”上面赫然写着:“请苏女士于1月8日和陈先生到民政局登记结婚,随后凭结婚证换取驾驶证。”原来,这是小陈为“确保”当天能跟女友领到结婚证,精心策划的一场名为“爱情罚单”的求婚。(1月8日中国青年网)
交警小陈分析的很准确,小苏女士喜欢浪漫的求婚仪式,这场“爱情罚单”式求婚令其激动地热泪盈眶,并直言“我很感动,男友小陈是个非常踏实、稳重的人,生活中也是个暖男,对于这次求婚她觉得很意外,也很幸福。”有心爱的女朋友这番话想必小陈的美好生活又能升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只看图片
爱情能够开花结果固然可喜可贺,但这一过程中的行为实为不妥。先是小陈朋友,在明知左转违法的情况下故意左转,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再是安排同事开罚单,罚单上不但没有明确的违法事项及处罚结果,还要求当事人用结婚证换驾驶证,这是公权私用;小陈联合同事共同利用交警身份策划此事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给女朋友惊喜、讨女朋友欢心,这是以权谋私。
小陈的行为用心、诚挚、动情,但情感是无法替代法律的,因为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更好地营造出公平公正的环境,去保证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去实现真正的自由。古人云,私情行而公法毁。执法不严、知法犯法都是对法律的不尊重,都是对社会公正的亵渎,会对广大群众造成或多或少的伤害,个人的幸福没有理由也决不应该以这种伤害作为代价。
其实,拿法律“开涮”证明的爱情未必可靠,大家都应该共同遵守的法律都无法做到,又怎能保证在婚姻生活中不出现“违章”呢?又怎能践行好海誓山盟的诺言呢?更何况,浪漫形式千万种,何须单选这一招?笔者希望小陈同志能够尽早纠正自己的行为,采用一种既合法又动人的方式向心爱的人做出爱的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