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1865|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友互动] 买二手婚房顶渗血 楼上住户家曾发生过血案

[复制链接]
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9 22: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01-09 21:14


  网络配图

  二手婚房房顶渗血,楼上住户家曾发生过血案,退房却遭拒。长春市民李先生和女友是80后,两人在上海路买了一套二手房作为婚房。可在装修时两人意外发现卧室的顶棚吊灯处有血迹,后来打听才知楼上住户家曾发生过血案,两人觉得屋内有血,犯忌讳,想要退房却遭拒。


  买二手房装修时发现楼上死过人


  长春市民李先生和女友来到长春已经五六年之久,经过两人的拼搏努力,两人在上海路购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二手房。近日,李先生和卖方签完购房合同,准备找人把房子装修一下作为婚房,但令两人惊讶的是,在他们装修卧室时发现,卧室棚顶的吊灯处有血迹。


  李先生当时就很不解,后来从邻居那打听得知,他买的这套房子的楼上居民家里面曾经死过人。“买房子时房主也没有告诉我们。


  ”李先生气愤地说,要是提前知道这件事,说什么也不会买的。得知这件事后,李先生打算找到房主把房子退掉。“不是说房子质量有问题,主要是楼上曾死过人,卧室的吊灯处曾经有血迹,就觉得很忌讳。”李先生说,他找到房主,可房主怎么也不给退,说是房子质量没有问题,不能退房。


  律师:无质量问题无法退房


  房子里是否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介公司或者房主应该提醒买家或租客吗?


  对此,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称,在法律上规定,只有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才能予以退房。购买二手房可以通过房产证查到房子里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租房没办法查询房屋是否发生过意外的事情,如果租客对这方面比较介意,只能在租房时,亲自去找邻居询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奋妞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
发表于 2016-1-19 08: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经常上来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帖子

2

积分

学前班

Rank: 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最后登录
2022-1-24
注册时间
2022-1-24
积分
2
金钱
2
11#
发表于 2016-1-10 10:38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事情也不去问过,看过才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3-11-2
积分
0
金钱
10#
发表于 2016-1-10 08:39 | 只看该作者
吓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辉煌人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9#
发表于 2016-1-10 00:19 | 只看该作者
卖房需了解清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辉煌人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8#
发表于 2016-1-10 00:16 | 只看该作者
二手货都需小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136

帖子

2543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3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3-14
注册时间
2015-10-9
积分
2543
金钱
347
7#
发表于 2016-1-10 00:11 | 只看该作者
二手房有风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136

帖子

2543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3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3-14
注册时间
2015-10-9
积分
2543
金钱
347
6#
发表于 2016-1-10 00:11 | 只看该作者
前来了解情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136

帖子

2543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3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3-14
注册时间
2015-10-9
积分
2543
金钱
347
5#
发表于 2016-1-10 00:11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一下起来了解情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辉煌人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地板
发表于 2016-1-9 22:54 | 只看该作者
手货多留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4-11-14 10:12 , Processed in 0.729813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