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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把提出问题的记者踢出群,真够任性的
人民日报(来源:澎湃新闻)
比“一言不合就退群”更任性的是,一言不合就把提出问题的人踢出群。
最近,江西媒体记者针对九州高架拥堵一事,采访业主单位南昌城投集团,不料却被城投宣传口工作人员斥之为“搞事情”,最后更是直接被拉黑踢出工作群。对此,南昌城投集团总经理助理冯敏称,这属于当事人个人行为,与集团企业无关。
我们先看一下这位“个人”的踢人逻辑:“记者来做我们城投的宣传,我们非常欢迎”,这句乍看没问题,但是紧接着下一句就暴露了,“如果是问一些搞事情,给政府添麻烦的事情,我们既无法回答,也没有时间接待这样的记者。”
明白了,意思很明确:给我们做宣传可以,但是做监督不行;正面报道可以,谈负面问题不行;给政府排忧解困可以,让政府棘手为难不行。如此这般,似乎不该请媒体记者来,应该去找广告公司。
这起事件,又见“个人行为”的回应。的确,只要是人话,就是从某个确定的人的嘴里说出来的,但是南昌城投无法回避的是,这个人是在工作群、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就工作内容说出来的,涉事企业怎么可以把责任全部推到个人身上呢?
我们经常见到这样一种现象:员工做了什么好人好事了,一些企业或单位就会趁机给自己脸上贴金,哪怕员工的行为和本职工作完全无关;但是,当员工做了什么丢脸丢份的事情了,一些企业或单位就会竭尽全力撇清关系,哪怕员工的行为其实就是本职工作。
毫无疑问,“个人行为”是一个万能借口,按此标准,没有企业会犯错,因为凡是错误皆可归结于个人。往小了说,这是让员工为企业背锅;往大了说,其实是一家企业没格局、没担当的丑陋姿态。
可以说,相比拉黑记者、踢出群聊这样的个性化操作,一些企业或单位习惯了的“属于个人行为”的统一操作,影响更坏。
更有意思的是,在说了“与集团企业无关”后,那位冯助理还表示,当事工作人员目前刚过试用期,至于后续如何处理,城投集团将在今天下班之前确定以何种方式致歉。
强调该员工“刚过试用期”,无非是想往“临时工顶包”的常用策略上靠。只是,都9102年了,面对舆情,还是这副“都怪他,我很冤”的表情,只能适得其反。
希望南昌城投集团,不仅积极去解决记者在“搞事情”中提出的问题,还能诚恳地纠正自己甩锅的错误,尤其是端正态度。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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