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出于“好心”把爱车借给了一位朋友睇年例,并千叮万嘱,年例期间车多人多,要小心驾驶,朋友也唯唯诺诺,结果还是出了事,小车追尾撞上了摩托车,小车车头外壳和部分零件受损,摩托车主入院治疗。对此,笔者感慨颇多,心里五味杂陈。
一直以来,笔者认为借车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做人嘛,得要讲好心,可经历今次借车事件之后,却变得有些纠结了。何故呢?借车出事后,亲朋好友都在埋怨笔者不应该借车给那位朋友,说“借车后患无穷”、“借车是自找苦吃”等等。素来宽宏大量的夫人对此也颇有微词,“你够胆,居然敢借车给朋友”。借车似乎成了笔者一生中做错的最大一件事。然而,笔者却始终认为,朋友开了口,不借也确实难为情。毋庸讳言,借车给朋友是出于好心,本来小事一桩,可问题的关键是,借车出了问题那就不是小事情了:一来笔者的朋友交了一定押金才从交警那里提车维修,但行驶证还得扣押;二来没车给笔者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三来伤者不肯出院,其家人也不愿出面协商,事情何时完结不得而知;四来小车部分受损零件保险公司不负责,朋友碍于情面却又不得不自费更换,再加上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不下几万元,这无形增加了朋友家庭经济负担,也蒙上了一层不愉快的阴影。
另外从借车事件当中,笔者也想到了良心问题。伤者受伤入院治疗,本来无可厚非,可在医生一再催促可以出院的情形下,伤者却仍然不出院,这种行为实在不可理喻。俗语说,做事要凭良心,即要有一种社会道德和做人良知,既然事情已发生,当事人双方就得坦然面对,而不是拖着不配合交警部门处理,这是做人做事不应有的行为,也与我们当前倡行的 “唯用一好心”的冼夫人精神相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