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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百态] 宁波多辆私家车集体闯红灯 只为给救护车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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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2-4 15: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02月04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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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起,微信、论坛上关于江厦桥东的这一幕就被传得沸沸扬扬。

源头是宁波市民陈先生的一条朋友圈,五张照片、一句话:“为为了让救护车而不顾闯红灯被罚的司机们点赞。”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陈先生,作为亲历者,他还原了事件经过。

“我的第一张照片拍摄于下午6点32分。”

陈先生坐在朋友车的副驾驶位,从江东家乐福去海曙的孝闻街。路过江厦桥东的金光中心门口时,恰好碰上了红灯。

等红灯间隙,一辆救护车的警笛声从轻到重响起,陈先生感觉到车子在靠近自己。然而此时路况堪忧,前后左右都停满了车,几乎没有一点空隙,在陈先生搭坐的车子前方,还有好几辆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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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跟朋友说呢,这救护车遇上高峰期可真麻烦了,想开到前面来,几乎不可能啊!”突然,陈先生发现,停车线前的第一辆私家车居然闯红灯开了过去,没几秒钟,后方跟着的另一辆私家车也闯过去了……

“当时我们就反应过来了,我朋友也跟出去了,我们是第三辆车,大家像说好了似的,把车暂停到前方的斑马线上,让出主车道,随后救护车就顺利过去了。”

陈先生回忆,救护车过去时仍然是红灯,直到变绿灯后,他们几辆等在一旁的私家车再重新驶回主车道,继续直行。

“正好我没开车,我觉得大家都是本能反应,就拿起手机记录下了几个场景,没想到发到朋友圈后就火了。”陈先生跟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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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让车的司机接受采访

“让救护车是必须的,没想别的”

通过他提供的照片,记者找到了另一辆让行的私家车司机李先生,当时他开着妻子的车前往天一广场,昨天傍晚和他的一段对话,让记者忍俊不禁。

“李先生,您昨晚是开着一辆黑色马自达6 经过江厦桥东了吧?为了避让救护车闯了红灯?”

“啊?拍去啦?”一开口,他倒也没有太吃惊,说是意料之中。

了解记者来意后,他简单说了几句:“我不是第一辆让的啦,我前面还有辆白色SUV,是我叫他让的。”

“你叫他让的?”记者纳闷。

“我鸣了好几声笛,他就让掉了。然后停在了我旁边吧。”

“为什么会避让?”

“这有什么为什么的啊?让救护车是必须的,没想别的。”

“那你以前也让过吗?”

“对啊,让过好几次。没什么好说的,就问这些吗?我挂了啊……”

接着记者就听到了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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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正载着脑出血患者紧急转院

经常遇到私家车礼让的事

而正如李先生所说,记者从当时驾驶救护车的120急救中心司机袁师傅处得知,私家车礼让的事情,他经常遇到。

袁师傅说,当晚他从兴宁路上的急救中心出发,去第六医院接上一个脑出血的年轻患者,紧急转院至第一医院。因为正处下班高峰期,他也没敢走别的道路,就从最近的中山路一路前行。

但是路况很差,几乎一路堵着,开到江厦桥东时已经花了蛮久,患者有生命危险,家属也很着急,可路况实在是无奈……这时候,前方的三四辆私家车主动让出了行驶车道,让他通过。

“当时家属一直催我尽量快点,可中山路又在维修,所幸他们给我让了位置,真的,现在私家车主让出生命通道的意识很强,这种情况我已经遇到很多次了,而且他们让完后也没有马上直行,毕竟南北方向有那么多直行车。”袁师傅说。


网友们热议声铺天盖地

交警不提倡闯红灯

这件事被上传到社交平台后,网友的热议声铺天盖地。

抢到帖子“板凳”的“小螃蟹”说:“32个赞,尤其是第一、第二个带头闯红灯的。”

网友“海飞丝”称:“正能量,要换做我也让,毕竟是条生命,若要扣分也值了,150元换条人命啊,话说回来,警察查看监控应该不会这么冷漠,特殊违章特殊处理。为我们宁波司机点赞!”

当然也有比较理智的观点,“马拉维土著@qq”则说:“这也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闯红灯,否则突发事故又会多几辆救护车来制造拥堵……”


“dadi2003”也发表了意见:“直接闯过去危险还是比较大吧,开到旁边让一下,注意下行人,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而在东论发帖的楼主“不是阿呆”则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以前听到的多是救护车堵在路上耽误救命,自己开车上路遇见救护车也会尽量避让或者减速。想想要是考驾照的时候,多一项如何避让救护车的科目,阿拉宁波司机肯定能做得更好!”

此外,记者也联系了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获悉情况,会根据客观情况处理此事,但不提倡闯红灯,还是想提醒司机们,让行首先要确保安全,万一在让行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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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2-4 15:25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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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2-4 15:27 | 只看该作者
行首先要确保安全,万一在让行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说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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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2-4 15:28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交通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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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人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16-2-4 15:30 | 只看该作者
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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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7: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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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7:01 | 只看该作者
每天都有民生大件事报道,关注民生,关注茂名媒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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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妞 该用户已被删除
9#
发表于 2016-2-16 07:04 | 只看该作者
我没什么话说,反正支持媒体网,跟着杨总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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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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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6 08:13 | 只看该作者
为你和他人生命安全,出行必须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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