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因受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春节期间,市区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在元宵节即将到来之际,市环保局呼吁: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市政府的规定,在元宵节和年例期间,严禁在限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为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作出应有贡献。 据市环保监测站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今年除夕晚上7时至年初一凌晨3时,因受市民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由53快速飙升至326,在短短几个小时内,空气质量从优良等级迅速上升到严重污染。直至年初一下午,因风速加大和烟花爆竹燃放大幅减少,污染物才逐渐扩散,逐步恢复到优良水平。 市环保专家介绍,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含有硫磺、木炭粉、硝酸钾,有的还含有氯酸钾。制作闪光雷、电光炮、烟花炮、彩色焰火时,还要加入镁粉、铁粉、铝粉、锑粉及无机盐。当烟花爆竹燃放后,会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不仅会造成空气污染,而且会产生噪音污染,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此外,燃放烟花爆竹的碎屑,还给环卫工人增添了严重负担。 市环保局重申,春节前夕,市政府已发布公告,规定在市中心城区(含城中村)及茂石化炼油厂、乙烯厂周边5公里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放范围包括:一是东至茂名大道,南至茂南大道连环市西路,西至环市西路连环市北路,北至环市北路连茂名大道;二是茂名石化公司(含炼油厂、乙烯厂)周边5公里范围内。为保障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照执行市政府的规定,不要在限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其它区域也应尽量减少燃放,以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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