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主任向欣,茂名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建辉出席揭牌仪式。据悉,该院是我市获此殊荣的3个单位之一,也是全省21个地市级法院中唯一的获奖单位。
近年来,茂名中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开设了茂名市图书馆茂名法院分馆、电子阅览室,举办法官讲坛、文化沙龙、摄影展、书画展,推出《法庭内外》电视专栏等等,打造了茂名法官讲坛、法官之家、审判文化展示等法院文化品牌,并被市直工委评为“十大优秀学习品牌”单位。通过一系列品牌建设,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形成弘法尚学、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公正司法文明形象深入人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多项殊荣,2014年被评为“茂名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揭牌仪式上,向欣强调,法院工作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体现社会的文明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希望茂名中院把获得省文明单位作为一个新起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拓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一支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文明司法,爱茂、护茂、为茂的法官队伍,提高群众法治文明意识,提升社会法治文明程度,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早日成为全国文明单位。
林建辉表示,将以此为新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为建设文明、和谐、法治茂名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