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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石鼓持枪伤害案五名疑犯归案
8月17日,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持枪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强大震慑下,相继到高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截止17日晚,5名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8月15日凌晨3时左右,高州市石鼓镇甘竹元岭村路段发生一宗持枪伤害案,造成小车驾驶员龚某安(男,20岁,高州市金山街道办人)头部受伤昏迷送往医院抢救。 案件发生后,茂名、高州两级公安机关迅速反应,在协调医疗部门全力抢救伤者的同时,刑侦部门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茂名市公安局派出专家组到高州协助侦查破案工作,高州市公安局从刑侦、派出所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初步查明,案件疑似由一宗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8月14日22时许,伤者龚某安与梁某(17岁)、梁某太、叶某根和叶某希等6人驾驶一辆粤B牌金色丰田大霸小汽车来到高州市石鼓镇,对顺安贸易及百顺寄卖行的卷闸门、不锈钢门进行打砸。打砸完后,龚某安等人于案发当天凌晨开车往207国道方向离开,在经过石鼓镇甘竹元岭村路段时突然被4辆黑色无牌小汽车截停,车上下来多名男子将龚某安等人拉下车进行殴打,怀疑是报复龚某安等人打砸店铺行为。期间,龚某安站起来想逃走,被对方用自制枪支打中头部受伤倒地。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高州市公安局专案组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展开抓捕工作。8月17日下午至晚上,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冯某旺(持枪人员,21岁,高州市石鼓镇人)、卢某鑫(驾驶司机,22岁,高州市石鼓镇人)、黄某桂(22岁,高州市石鼓镇人)、何某发(21岁,高州市石鼓镇人)以及冯某权(23岁,高州石鼓镇人)5人相继到高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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